常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卫函〔2013〕3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西湖管理区卫生局、西洞庭管理区卫生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湘卫办函[2013]9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好我市卫生系统禁烟工作,迎接5月份全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督导检查,现将省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严格对照评估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要求5月12日前各单位完成本级自查自评工作,市卫生局将于5月13日至17日对全市无烟医疗卫生系统进行督导检查验收。
各单位自查自评报告请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局健康教育所。联系人:黄晶晶,联系电话:7703677,电子邮箱:cdjkjys@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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