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常德市卫计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文秘职位计划1名,医疗卫生管理职位计划1名。
二、资格条件
1.全市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
2.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职位专业要求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医疗卫生管理职位专业要求为医学大类。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时,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6.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拔的任现职岗位未满一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9月20日—30日。
考生须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签章)、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签章)、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履历及所需相关材料、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到常德市卫计委四楼403室人事科(柳叶大道2119号),联系人:丁婉娟,联系电话:0736--7706380。
市卫计委对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填写《常德市卫计委遴选公务员报名情况统计表》,并签署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1.笔试(100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未达到1:5开考比例的,由市卫计委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但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发布补充公告。文秘职位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医疗卫生管理职位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等。
2.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若报考人员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遴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体检依照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考察时,主要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不进行递补。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市卫计委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完成后,由市卫计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考试遴选结果,并办理转任手续。
附: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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