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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来源:市卫健委 2026-05-15 15:40 字体:【

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石慧云,女,执法证件编号:18090022026,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证件有效期以发证机关登记信息为准。

现郑重声明: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该同志遗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即时作废、自动失效。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该证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公务活动及其他一切行为,均与我单位及其本人无关,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冒用者自行承担。

石慧云同志已按相关规定报备,并申请补办新的行政执法证件。

特此声明。

常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常德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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