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市卫健委 2025-12-03 10:42 字体:【

常德宝岛医院有限公司(常德宝岛医院):

对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书写病历资料及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的相关违法行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我委拟决定给予你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5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021号)。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派人前往常德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领取前述告知书(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633号,联系电话:0736-7891072)。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我委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委提出陈述和申辩,也可申请举行听证。逾期即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委将按照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你单位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