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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市卫健委 2025-03-25 09:09 字体:【

根据市人社局招聘公告要求,市卫健委体检工作将于近日统一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主管部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姓名

市卫健委

市基本用药监督管理办公室

专技人员

25017087207

米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技人员1

25017085316

李佳鸿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技人员2

25017087425

康慧敏

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专技人员

25017087624

郑洺轩

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专技人员

25017087503

张煜

市中心血站

专技人员

25017085104

刘熙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7:30;

集合地点: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大厅(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119号)

请体检入围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四、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所有体检对象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对象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怀孕体检对象,事先告知体检带检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项目检查。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7.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其他有关注意事项,以现场具体组织通知为准。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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