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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常卫医罚字〔2020〕005号

来源:市卫健委 2020-06-16 16:19 字体:【

【案件名称】常德德山五一医院使用未变更(备案)执业机构的医师开展诊疗活动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德山五一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民证字第52430700574326069L)

【法定代表人】丁远友,男,汉族

【违法行为】2020年4月8日,常德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医生王金刚持有执业地点为常德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在住院部胡某等患者病历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等医生签名栏签名。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处罚决定时间】2020年6月11日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