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
我委依法受理了汉寿子仲肾病医院、安乡爱视眼科医院的设置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符合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条件,拟批准其设置,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所有制 | 机构类别 | 经营性质 | 床位数 | 机构选址 | 诊疗科目 |
汉寿子仲肾病医院 | 桑琦 | 股份制 | 其他专科医院 | 营利性 | 50张 | 汉寿高新区 | 内科;肾病学专业/外科;泌尿外科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
安乡爱视眼科医院 | 杨正宏 | 股份制 | 眼科医院 | 营利性 | 30张 | 安乡县纯银路与文昌路交汇处东南角 | 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眼科*** |
公示期为2018年3月19日-3月23日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常德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办公室0736-7257982
常德市卫生计生委法监科0736-7705029
联系地址:常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5000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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