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常德市“平安医院”创建示范单位推荐公示
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大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湘综治委〔2017〕4号)、市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市平安创建优秀单位评选表彰的通知》(常综治办〔2017〕20号)和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常德市“平安医院”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卫函〔2017〕81号),经申报单位自评、县卫生计生局和县综治办初评、我委复评,拟推荐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为2017年度常德市“平安医院”创建示范单位推荐对象,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7年 12月1日至12月6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我委医政医管科书面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不予受理。
地 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119号
电 话:0736-7705027
邮 编:415000
附 件:2017年度常德市“平安医院”创建示范单位推荐对象名单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2017年度常德市“平安医院”创建示范单位推荐对象名单
1、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2、常德市妇幼保健院
3、鼎城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
4、石门县红十字会医院
5、临澧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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