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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2016年常德市城区二次供水水质监测结果的报告

来源:市卫计委 2017-02-08 09:58 字体:【

为确保常德市城区二次供水安全,根据《常德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4〕32号)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城区水池、水箱类二次供水单位(小区)开展了水质卫生监测,现将2016年来水质卫生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测范围

(一)二次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储存、加压、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高层用户的供水方式。

(二)符合该供水方式并取得辖区卫生计生部门《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的水池、水箱二次供水单位(小区)均纳入监测范围。

二、监测内容与评价

(一)监测项目

1.必测项目:游离性余氯、色度、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2.选测项目:总硬度、氯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铁、锰、铅;

3.增测项目: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二)卫生学检验与评价

 1.按照GB/T 5750.1~5750.13-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2.按照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

三、监测结果

2016年全市共监测二次供水单位124家,监测样品数368份,合格样品数248份,合格率67.39%。目前样品中不合格的项目有游离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和氨氮,游离余氯不合格111份,不合格率30.16%;菌落总数不合格11份,不合格率为2.99%;总大肠菌群不合格2份,不合格率为0.54%;浑浊度不合格2份,不合格率为0.54%;氨氮不合格1份,不合格率为0.27%。着重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二季度福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美吉华庭)、常德市工商局2家单位游离余氯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三季度常德金沙大酒店游离余氯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常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游离余氯不达标、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超标;四季度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达幸福湾)、金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城2008)2家单位游离余氯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亚米常德形象店(朗州路)游离余氯不达标、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超标。具体监测结果见下表。

2016年常德市城区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

季 度

合格

样品

份数

(%)

不合格项目及不合格率%

游离余氯

菌落总数

总大肠菌群

浑浊度

氨氮

不合格样品数

一季度

28

22

78.57

6

21.43

-

-

-

-

-

-

-

-

二季度

110

82

74.55

27

24.55

2

1.82

-

-

-

-

1

0.91

三季度

117

81

69.83

33

28.21

2

1.72

1

0.86

-

-

-

-

四季度

113

63

55.75

45

39.82

7

6.19

1

0.88

2

1.77

-

-

合    计

368

248

67.39

111

30.16

11

2.99

2

0.54

2

0.54

1

0.27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城区二次供水水质主要不合格指标为: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氨氮五项;而游离余氯是指饮用水经加氯消毒,接触一段时间后有适量的氯留存于水中,用来保证持续的杀菌能力,也可用来防备供水管网受到外来污染。水质标准规定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出厂水应不低于0.3mg/L,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L,低于0.05mg/L将达不到消毒杀菌要求,从而使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生长繁殖导致水质再污染,究其原因:一是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对二次消毒认识不够,对消毒目的不明确,认为所用的本身是自来水,不必再消毒;二是消毒制度未落实,且大多数单位根本就没有进行二次加氯消毒;三是消毒方法不正确,已有的消毒设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四是无自动加氯消毒设备,没有专人负责加氯消毒,不能有效保证消毒剂的含量,无法保证水质消毒效果。

五、工作建议

为确保市城区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

(一)加强二次供水单位自身卫生管理体系的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各二次供水单位按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一是要成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组织、建全卫生管理、消毒制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要添置必要的自动加氯设备和游离余氯监测仪,定人、定时对游离余氯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确保游离余氯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消毒效果;三是要每年定期对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特别是消毒人员及消毒方法的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部门要对二次供水单位定期监督检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其及时整改,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二次供水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强二次供水单位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预警机制。应规范二次供水生产经营行为,定期向单位职工或业主公布监测结果,做到监测结果接受职工或业主监督。当二次供水单位发生二次供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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