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局 2016-04-06 11:37 字体:【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审核流程

    区县市:医疗机构上交申报资料到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在《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申报审核表》上盖章后统一将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申报资料上报到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市卫生计生委初审--组织部门联审--市财政直接拨付基金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进行拨付公示;

市直医疗单位:医疗单位上交申报资料到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市卫生计生委初审--组织部门联审--市财政直接拨付基金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进行拨付公示。

    二、审核要点

    1、属于特困未填写身份证号的一律不予受理。

    2、病例救治必须符合国家卫计委颁发的《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

    3、超出资金补助时间段的不予受理。

    4、未说明有无医保、农合的视为有医保农合,估算费用减半。

    5、一般只计算急救费用。

    6、车祸未说明肇事方逃逸的,主要由责任方负责。

    7、数额量特别小的,一般不予拨付。

    8、资料不完善、情况说明不清楚、数额较大等,要进行现场查证。

    9、民营医院暂未予考虑。

   三、申报资料及具体要求

1、申报资料

(1)《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申报审核表》(见附件1,申报医疗机构填写一式两份);

(2)《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表》(见附件2,每个病人一份);

 (3)住院费用结算单(不是一日一清单,是有各项具体分类项目的总费用单);

(4)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身份不明者除外);

(5)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6)出院记录复印件;

(7)入院记录复印件。

2、申报资料具体要求

(1)《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申报审核表》除上报纸质版(电脑打印件,一式两份)外还需上报电子版到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邮箱,患者要按序编号,总住院费用和申请救助基金要有合计;

(2)《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表》,医疗机构信息填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并使用电脑打印。“医疗机构申请说明”中属特困患者的要讲清患者家庭情况,属身份不明的要介绍患者入院经过及身份调查情况,上述两者中属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无人负责的要加以详细说明。身份不明的患者要到公安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主要是认定患者身份);特困患者要到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主要是认定并提供其是否获得民政救助的情况);参加医保并符合报销条件的要分别到人社部门或农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主要是认定患者是否参保并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属于交通事故的要到交警部门签字盖章(主要负责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及责任方医疗费用和交通事故补助情况)。

(3)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等病例复印资料需盖医疗单位病案室印章,未实行电子病例书写的医疗单位不能申报;

(4)申报资料要齐全,由医疗机构装订成册(每个病人申报资料装订成一份)。装订顺序为《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表》、住院费用结算单、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身份不明者除外)、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入院记录复印件;

(5)《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表》序号要与《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申报审核表》患者序号一致。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长效工作机制。各区县市和各医疗单位要明确分管疾病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及经办机构(建议医疗机构放到放到医保办)、经办人员,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各单位经办人员要及时加入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QQ群(156089783)

(二)建立基金定期申报及拨付制度。

自2015年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每年集中申报拨付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分别于6月10日前及12月10前上交申报资料到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过期不予受理,不再另行通知。上半年的时间段为上年度的12月1日到当年5月31日,下半年的时间段为当年的6月1日到11月31日。

(三)医疗机构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通过一些途径了解病人家庭情况、参加医保情况等。二是要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填写《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表》并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复印病历资料等。三是要争取通过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正常支付渠道解决医疗救助费用。 

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咨询(投诉)电话:7705610

邮箱:hncdwsyjb@163.com

 

附件1: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申报审核表.doc

附件2:常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