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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局 2015-09-10 16:41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西湖管理区卫生局、西洞庭管理区卫生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1113号)要求,市卫计委定于9月中下旬组织相关专家开展2015年上半年全市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地点

9月14日   安乡县       9月15日  津市市、武陵区

9月16日   澧  县       9月17日  临澧县

9月18日   汉寿县       9月21日  石门县

9月22日   鼎城区       9月23日  桃源县、桃花源区

9月24日   西洞庭区、西湖区、贺家山 


9月25日   柳叶湖区、经开区

二、督导对象

1、各县市区卫生局;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三、督导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

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1113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湘财社201121号)。

(四)原常德市卫生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卫发〔2012〕19号)。

(五)原常德市卫生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创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单位活动方案》的通知(常卫发〔2012〕22 号)。

四、督导范围及方式

随机抽查2个乡镇卫生院。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随访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查1个村卫生室,走访附近居民5-10户。

五、督导组成员

组  长:陈寿林

副组长:伍  云、李  军(联络员:13875079156)

成  员:章杨、刘松、赵炜哲、熊衍广、文星宇、刘  辉

六、有关要求

l、本次督导工作由市卫计委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寿林统一指挥,公卫办负责组织实施。督导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督导期间原则上不得缺席和请假,不得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活动。

2、督导组的全体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谨的态度,按照帮助和指导的原则,发现问题的同时要对基层进行业务指导。

    3、督导结束后,每位督导组人员要对督导情况进行及时汇总,写出督导工作小结,要将相关督导表格和工作小结交给组长,本次督导结果将予以全市通报,并作为年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常德市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

      标准。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