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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复核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局 2015-09-10 16:42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创建示范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142号)和《常德市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原常卫发〔2015〕11号)要求,经研究,定于9月中下旬组织相关专家对2015年各地申请“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的创建单位进行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地点:

9月14日   安乡县      9月15日  津市市、武陵区

9月16日   澧  县      9月17日  临澧县、西洞庭

9月18日   汉寿县      9月21日  石门县

9月22日   鼎城区      9月23日  桃源县

    二、复核依据

《湖南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标准与考核办法》(总分值1000分)。

 三、复核方式

按照申报单位50%比例进行抽查,采取查阅资料、核查现场、随机访谈、现场考核等方法进行全面评估

请各地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做好迎接市级复核准备。

四、复核组成员

组  长:陈寿林

副组长:伍  云、李  军(联络员:13875079156)

成  员:章杨、刘松、肖泽民   、张兆宪、赵炜哲、熊衍广、文星宇、刘  辉

五、有关要求

l、本次复核工作由市卫计委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寿林统一指挥,妇社办负责组织实施。复核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复核期间原则上不得缺席和请假,不得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活动。

2、复核组的全体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谨的态度,按照帮助和指导的原则,发现问题的同时要对基层进行业务指导。

3、复核结束后,每位复核组人员要对复核情况进行及时汇总,写出复核工作小结,要将相关复核表格和工作小结交给组长,本次复核结果将予以全市通报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1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