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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常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2013-03-29 14:57 字体:【

  常德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2013年常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

常卫函〔2013〕19

各县市区卫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西湖管理区卫生局、西洞庭管理区卫生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3年常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卫生局

  20133月2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3年常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湖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年)》、常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市中医药工作快速发展。

  一、在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组织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按照五部委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各县市区要把层层签订《目标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作为提升工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确保完成年度目标承诺任务。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督导。加强对石门县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认真落实中医药的有关政策,鼓励开展按病种付费和单病种临床路径付费模式的探索,及时调研和解决公立医院改革进程中中医医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继续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

  (三)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已申报创建工作的汉寿县、桃源县、津市市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争取年内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级的评估验收;武陵区要尽快启动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争取本年度达到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标准;鼎城区要创造条件为申报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打下基础;已达标的临澧、澧县、石门、安乡四县要制定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巩固创先成果。具备条件的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等综合医院要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院工作示范单位。

  三、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积极争取鼎城区等中医医院纳入国家和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力争“中医馆’’(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成比例分别达到92%和90%;争取80%以上的社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鼓励有条件的基层药品连锁企业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全面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争取8所县级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二甲中医医院标准。已完成医院评审工作的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扎实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

  ()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继续加强各级中医医院中医重点或特色专科建设,加大县级中医医院基层中医药人才帮扶力度,临澧县推行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一体化”工作。各县级以上中医医院须建立中医特色治疗室、开展使用中药院内制剂、建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组织推广常见疾病高危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与膏方、贴敷等中医医疗技术的使用管理。市局将成立中医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标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达标。

  ()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推广工作。

  ()推动“治未病”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继续将“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工作引向深入,适时召开全市中医药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认真做好临澧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着力加强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应用方法及治未病相关知识培训,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小儿、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提升各级中医医院的综合服务功能。强化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提高急诊急救水平,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加强重点临床科室、重点医疗技术、重点医疗环节的规范与管理。加强基层中医医院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4月1日起各中医医院的住院病历按照《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执行行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139号)文件,必须执行新修订的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模板,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临床科室参照执行。

  ()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应急能力,健全中医药参与重大疾病防控与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市皮防所继续做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工作。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开展“常德市第二届名老中医及首届名药师”的评选表彰活动,推选第三批“湖南省名中医。组织开展全市中医医院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西学中)工作。

  (十二)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做好省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推荐和省级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继续组织参加省里的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中医类高级研修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等。

  六、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十三)加强中医药科研工作。加强市中医药研究所和市中医药学会工作。加大中医药传承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力度。加强市级、省级中医药科研课题上班工作,加强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力争获5项以上市、省级中医药科研成果奖。

  (十四)继续做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国家中药资源普查项目工作,认真总结2个试点项目县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经验,为国家扩大试点面和道地药材生产基地的认证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构建我市基本药物中药原料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

  七、加大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宣传力度

  (十五)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信息宣传机制。加强中医药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将中医药信息宣传纳入考核内容。加强与市内主流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科普宣传。

  (十六)继续做好中医药养生保健、科普知识和文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和科普知识以及中医药的疗效。认真开展中医药文化内涵、核心理念、价值观念的挖掘、整理,积极宣扬中医药核心价值观。

  八、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督管理

  (十七)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常德市中医药管理局,健全职能、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中医医院成立基层指导科,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基层中医药技术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医生进行培训。

  (十八)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完善会议和发文制度,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加强行列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十九)加强中医药机构监督管理。严格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的准入管理。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工作的监管。抓好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建立医疗机构不良记录台账。开展医疗安全巡查工作。规范和引导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和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