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持证人主动申请,我委对常德东方医院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常德东方医院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1118号 | 饶德坤/吴力伟 |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常德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257982
联系地址:常德市民之家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二楼M区)
邮 编:415000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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