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2024年度职业卫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常德市2024年度职业卫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常德市2024年度职业卫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健康常德建设,特制定2024年度常德市职业卫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一)市本级企业(40家)。
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恒安纸业有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湖南金天钛业科技有限公司、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洞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三一机械有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常德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湖南海大生物饲料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常德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湖南金健药业有限公司、常德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湖南云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经纬摇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湖南一方天江药业有限公司、胜美达电机(常德)有限公司、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湖南创业德力电气有限公司、中材锂膜(常德)有限公司、常德启明电镀有限公司、常德浩宇机械有限公司、常德德山兴盛机械有限公司、湖南高德建材有限公司、湖南宝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高创翔宇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德市正邦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天泰电子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顺达纺织有限公司、常德市德山德新食品机械厂、常德市东风纺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常德昆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各县市区企业(30家)。
采用“双随机”暗访暗查的方式,抽查每个县市区及市直小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计划执法对象共30家(每个地区抽查对象不超过3家),并同步对各县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二、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组织管理情况。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编制以及是否与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是否将技术服务报告信息上传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等情况;
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及履行职责情况;
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5.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
6.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8.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9.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10.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是否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及安置诊治情况;
11.依法应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情况。
1.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整改情况;
2.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等情况;
3.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标牌设置情况;
4.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情况;
5.报警装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等设置情况;
6.是否有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
7.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现场核实情况;
8.存在放射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是否编制评价报告,以及工作人员是否佩戴个人剂量计等情况;
9.依法应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履职情况。
查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检查县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是否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用人单位是否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基层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是否开展职业卫生巡查或协查。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对用人单位组织管理和各县市区行政部门履职情况的行政执法检查以书面资料为主,每年至少开展1次;工作场所的行政执法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显示有工作岗位存在高毒物品超标或其它危害因素严重超标,或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有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延伸检查,每年1—2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市职业病防治整体工作部署,强化属地责任,制定本地年度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计划并报本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上报市卫健委备案,扎实推进2024年职业卫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严格按照此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二)优化营商环境。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检查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涉企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与统筹协调,做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次门办多件事”,严禁随意检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落实涉企轻微违法“三次告知”制度,不断完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事项四张清单。
(三)狠抓问题整改。各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将执法检查
情况及时向用人单位反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做到以查促改,以点带面,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程序进行查处。
各地各单位要将执法检查结果汇总后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2月27日前报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
联系人:彭道平,电话:15115685186,邮箱:9693575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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