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7705020,传真7703120,邮箱cdbgs@163.com。
一、概述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和3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截至2017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条。
一年来,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着力建立四个规范,全面推行卫生和计生政务公开。一是规范检查考核。成立市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检查考核标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县(区)、各科室、所、站政务公开进行考核,对政务公开搞得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责任追究。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把卫生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群众关心的审批标准和依据、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免费及优惠享受卫生政策的对象和项目等20项政务公开内容,全部予以公开。三是规范公开载体。坚持实际、实效、方便的原则,对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在委机关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查询台,设置了意见箱、工作评价簿和电子显示屏,对群众留言认真对待处理;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公开卫生法律法规、疾病预防知识和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以方便群众对政务信息的查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办公室主任为委新闻发言人,统一口径公开发布信息。10月18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启动新闻发布会宣布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正式运行,确立了由司法部门主导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实现了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了人民调解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常德卫生计生工作》办报质量,开辟专门版块公开政务信息。四是规范公开时间,确保公开及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采取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四种公开方式,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政策、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发放和办理结果等定期公开;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的工作分阶段逐步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2017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469次,咨询电话626次,当面咨询2608次,网上咨询235次。2017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专栏访问量386417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综合动态、直属单位动态、通知公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开支共9.5万元;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开支为0元。全年依法收取行政审批事项费用0元,未产生非行政审批事项开支,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善等问题。2018年将本着“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的原则,对卫生和计划生育政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载体和时间,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解读,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到目前为止,卫生计生行政许可项目已全部开通网上审批业务,并已将各种电子文档上传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网页(http://wsj.changde.gov.cn)上,以便市民下载。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2017年度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4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9.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
单位负责人:李长春 审核人:史启寅 填报人:王珺仪
联系电话:7705020 填报日期: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