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生育支持政策硬措施情况
目前我市已经出台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社区、群团组织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子女寒暑假托管服务,推动用人单位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母婴关爱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二孩”及“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二孩”及“三孩”家庭,原则上按实际租房金额提取,二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1500元/月,三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1800元/月。对于“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关于育儿补贴,国家正在紧锣密鼓的部署,今年以来已经完成了育儿补贴发放系统建设维护等一系列前期工作筹备,有望在今年内出台全国性的育儿补贴制度。
二、关于加强对育龄人群的关爱服务情况
成立生殖医学专业委员会,提升不孕不育诊治能力,市第一人民医院建成湘西北地区最大的人类辅助生殖中心,2024年帮助579个家庭成功妊娠。推进8个辅助医疗服务项目统一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中2项按甲类管理。通过计生协“好孕相伴”公益项目和政府“爱心助孕”项目,发放生育关怀帮扶资金近200万元。2024年10月1日起,我省已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根据政策,辅助生殖服务项目政策范围内不设起付线,按职工医保70%、城乡居民医保50%的比例报销,较大幅度减轻了不孕不育家庭生育费用负担。加强对不孕不育家庭的关爱和补助以及对经济困难育龄人群家庭的帮扶,对不孕不育的经济困难育龄人群家庭的帮扶,各地已按现行社会救助规定,实施了分层分类救助。
三、关于加大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情况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的社会价值。持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好家风”活动,市计生协会在2024年“5.29”期间向全市广大会员发放《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建设文明健康家庭倡议书》,宣传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责任共担的新时代家庭婚育文化。大力开展青春健康教育,争取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落户常德市第六中学,打造家校沟通品牌,大力开展青春健康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受益人数16.7万余人。共青团常德市委在企业青年群体中开展“青年夜校”婚育课堂,引导企业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持续开展“青春有约 团缘汇爱”系列精品主题活动,以“精品、专业、长效”为主要宗旨,精品化、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交友活动。继续探索婚恋交友新模式,以适应新时代青年特点,满足青年对婚恋交友的新期待、新要求,重点围绕节假日,结合常德市情,在常德市内颇具特色的旅游打卡点,集中开展大型公益联谊活动,增加青年相互认识、了解的机会。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卫生健康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提出更多的建议与指导。
2025年4月27日
签 发 人:李 芳 联 系 人:胡明道
联系单位: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1378666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