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力常德尽快脱离人口低生育率陷阱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保障女性生育权益情况
根据2021年12月3日通过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和《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2021年5月31日以后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难产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加15天)外增加60天。另外,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给予其配偶享受20天的护理假待遇。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以上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和相关待遇。
人社部门通过绿色通道、普法宣传、维权工作站、调解机制、法律执行和政策完善等多项措施,切实保障了女性生育权益,为城市脱离人口低生育陷阱提供了有力支持。一是积极宣传政策。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婚假,通过送法上门、普法宣讲等方式,向企事业单位和女性工作人员普及劳动法律法规,以保障妇女应有权益,进一步提高适龄人员的生育愿望。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女性生育权益案件。为涉及女性生育权益的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开庭、优先结案。三是强化调解机制,促进争议快速解决。注重调解优先原则,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四是推动政策完善,优化生育环境。通过女职工维权经典案例发布和政策解读,统一裁审标准,强化判例指导,推动用人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进一步优化了女职工的生育环境。五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人社部门牵头,会同卫健、医保、总工会等部门持续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保障女性生育权益。
二、关于营造友好生育氛围情况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的社会价值。持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好家风”活动,市计生协会在2024年“5.29”期间向全市广大会员发放《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建设文明健康家庭倡议书》,宣传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责任共担的新时代家庭婚育文化。大力开展青春健康教育,争取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落户常德市第六中学,打造家校沟通品牌,大力开展青春健康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受益人数16.7万余人。共青团常德市委在企业青年群体中开展“青年夜校”婚育课堂,引导企业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持续开展“青春有约 团缘汇爱”系列精品主题活动,以“精品、专业、长效”为主要宗旨,精品化、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交友活动。继续探索婚恋交友新模式,以适应新时代青年特点,满足青年对婚恋交友的新期待、新要求,重点围绕节假日,结合常德市情,在常德市内颇具特色的旅游打卡点,集中开展大型公益联谊活动,增加青年相互认识、了解的机会。
三、关于缓解家庭生育焦虑情况
近年来,我市落实了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社区、群团组织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子女寒暑假托管服务,推动用人单位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母婴关爱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二孩”及“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二孩”及“三孩”家庭,原则上按实际租房金额提取,二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1500元/月,三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1800元/月。对于“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关于育儿补贴,国家正在紧锣密鼓的部署,今年以来已经完成了育儿补贴发放系统建设维护等一系列前期工作筹备,有望在今年内出台全国性的育儿补贴制度。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卫生健康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提出更多的建议与指导。
2025年4月27日
签 发 人:李 芳 联 系 人:胡明道
联系单位: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1378666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