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配套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情况
2024年5月,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拟定“十五五”规划工作方案,我委已报请市委市政府,并将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作为重大事项纳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之中。
二、关于营造友好生育浓厚氛围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的社会价值。持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好家风”活动,宣传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责任共担的新时代家庭婚育文化。大力开展青春健康教育,争取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落户常德市第六中学,打造家校沟通品牌。深入推进青春健康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受益人数16.7万余人。共青团常德市委在企业青年群体中开展“青年夜校”婚育课堂,引导企业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持续开展“青春有约 团缘汇爱”系列精品主题活动,以“精品、专业、长效”为主要宗旨,精品化、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交友活动。继续探索婚恋交友新模式,以适应新时代青年特点,满足青年对婚恋交友的新期待、新要求,重点围绕节假日,结合常德市情,在常德市内颇具特色的旅游打卡点,集中开展大型公益联谊活动,增加青年相互认识、了解的机会。
三、关于出台生育支持政策情况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并落实了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社区、群团组织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子女寒暑假托管服务,推动用人单位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母婴关爱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二孩”及“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二孩”及“三孩”家庭,原则上按实际租房金额提取,二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1500元/月,三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1800元/月。对于“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关于育儿补贴,国家正在紧锣密鼓的部署,今年以来已经完成了育儿补贴发放系统建设维护等一系列前期工作筹备,有望在今年内出台全国性的育儿补贴制度。
四、关于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关于加快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近五年来,全市积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学校三年建设行动等项目,共建设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127所,撤并小规模学校180所,优化提质小规模学校62所,建成教师周转房7779套、保障房4294套。2024年,全市累计完成义务教育薄改补助资金投资26578万元,改造薄弱中小学校99所,完成校舍建设面积161087m2,师生工作和学习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建设,全力打造高质量名校长、名教师队伍。深化招生入学改革,实行“阳光招生”,全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指标到校”,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推进评价改革,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先后出台了《常德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标准化管理体系》《常德市城区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细则(试行)》和《常德市城区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细则(试行)》。积极探索教研改革,建立常德市智慧教研平台,用信息化技术助推教研变革,探索“互联网+教研”新模式和教师专业成长新生态。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制定了《常德市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确定了67对结对帮扶学校,以3年为一周期,开展联席会议、教师交流、联合教研和共享资源等,充分发挥优质初中示范辐射作用。
五、关于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540万元,建成普惠托育项目18个,全市托育机构达到192家,开放托位2.2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33个,成为首批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鼓励开展职工子女托育托管,汉寿县和临澧县妇幼保健院获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依托湖南幼儿师专和常德市妇幼保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托育产教联合体,建立产教结合实践基地,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幼儿保育、学前教育等专业。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建立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普及保育知识,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竞赛,我市在省级保育师技能竞赛中获团体二等奖。加强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开发了托育综合责任保险,有效降低机构运行风险。加大对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新媒体推送、直播等方式,提高职工对《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湘工发[2024]13号)、《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办发电〔2023〕2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率,鼓励用人单位从工会经费中报销职工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鼓励用人单位报销子女托育服务费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卫生健康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提出更多的建议与指导。
2025年4月27日
签 发 人:李 芳 联 系 人:胡明道
联系单位: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1378666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