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卫生计生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卫生计生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卫生计生方面的有关行政执法职能,共有编制人数35名,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检查,负责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行为。
(四)对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出违法行为。
(五)对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对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打击“两非”等违法行为,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
(七)负责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八)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常德市卫生计生执法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内设科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稽查科)、医疗机构监督执法一科、医疗机构监督执法二科、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一科、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二科、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三科、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科、计划生育监督执法科。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故2024年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卫生计生执法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74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3.66万元,降低12.27%,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内在职人员死亡1人,产生死亡抚恤收入28.48万元;2024年度内在职退休1人,人员经费总体减少;2023年度内追加了公用经费,2024年未申请非税罚款收入返还,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同时,国家、省级项目经费收入减少。支出总计74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3.66万元,降低12.27%,主要是因为在职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均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7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0.35万元,占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61万元,占95.33%;项目支出34.59万元,占4.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万元,减少11.69%,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内在职人员死亡1人,产生死亡抚恤收入28.48万元;2024年度内在职退休1人,人员经费总体减少;2023年度内追加了公用经费,2024年未申请非税罚款收入返还,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同时,国家、省级项目经费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4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98万元,降低11.69%,主要是因为在职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均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万元,降低11.69%,主要是因为在职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均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62万元,占17.37%;卫生健康支出566.75万元,占76.55%;住房保障支出44.98万元,占6.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月绩效奖由市财政直接支付,年初预算中计入“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中,实际指标下达时为本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0.58万元,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追加退休人员保留津贴经费,与“210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目合计决算为58.85万元,与实际预算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27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人员退休1人,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未全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83万元,支出决算为1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人员退休1人,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保险单位部分未全部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中央下拨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专项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508.48万元,支出决算为53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追加三等功考核奖、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省级下拨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5.24万元,支出决算为4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人员退休1人,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未全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6.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9.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79.2%;与上年相比减少0.57万元,降低12.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减少1.04万元。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6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由于差异为0,无法计算比例。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09万元,增长2.64%。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由于差异为0,无法计算比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加油、维修维护、保险服务和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09万元,增长2.64%。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出差用车较多造成磨损,车辆维修维护次数和经费略有增加。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出差用车较多造成磨损,车辆维修维护次数和经费略有增加。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30.67%;与上年相比减少0.66万元,降低5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报销范围更规范,多数跨市交流以差旅伙食费代替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监督改革期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39人次,主要是各区县市卫生监督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5万元,降低5.9%。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年初预算不详细,年末未全部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74万元,用于开展年度案卷评查暨卫生监督骨干培训,人数23人,内容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卷分组评查、集中点评、推荐;2024年本单位开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由于货物采购支出额为0,无法计算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百分比,由于工程采购支出额为0,无法计算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 个,共涉及资金3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3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由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开展2024年度部门评价。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2024年度无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741.2万元,执行数7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7分。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我单位有效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坚决履行“执法为民,护卫健康”宗旨,为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精准,资金分配不到位。2024年预算编制时,未充分规划好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支出明细,导致以上明细指标年末结余,未充分发挥资金效能;二是卫生监督培训次数较少,未能调动积极性。2024年因监督业务繁忙,将年度案件评查与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同步开展,培训覆盖范围虽到达各区县市,但培训次数少,未能充分调动卫生监督人员更新知识体系的积极性;三是部分专业案件查办“零办案”问题突出。2024年妇幼健康专业案件查办,除桃源县外,其他县市区均为“零办案”;职业卫生专业案件查办,除汉寿县、石门县、澧县外、其余县市区为“零办案”;另外,消毒产品、无证行医专业“零办案”问题也较为突出。。
3.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精准性,细化资金分配。2025年预算编制中我单位已结合往年支出情况,细化日常公用经费的经济分类,合理规划资金支出方向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率不低于80%。同时,按季度回顾评估资金使用类别、方向,及时调整下一季度资金使用;二是加强能力培育,提升执法水平。制定培训计划,广泛开展监督执法业务培训、案例评审、技能比武,全面提升重案大案和疑难案件的查处能力,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规范行业秩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多、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积极落实涉企轻微违法“三次告知”和“首犯不罚”,对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只纠不罚,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二是部门评价结果。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开展2024年度部门评价。
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4年度无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现就本单位2025年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及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结果运用说明如下:
1.预算安排方面。优化投向结构,对自评结合自评反映出的核心业务需求与短板,预算安排重点向履职效果显著、社会效益突出的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信息化运维、应急处置等领域倾斜。对于自评中发现的人员培训效果不佳、设备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在安排相关预算时将更加注重实效性与必要性论证。
2.支出结构调整方面。一方面,压减无效低效支出,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资金结余较大、支出进度偏慢、或与核心绩效目标关联度不高的预算科目,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主动进行压减或取消,将节约出的资金用于保障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另一方面,保障重点领域投入,根据自评结果揭示的薄弱环节,如部分领域监督办案量不足、快速检测能力不足等,计划在2025年支出结构中适当增加对设备更新、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投入,以提升卫生监督执法的技术支撑能力和现代化水平。调整日常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的内部结构,确保资金使用更贴合实际业务需求与绩效目标。
3.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加快执行进度,针对自评反映出的部分项目资金支付偏慢问题,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各科室的支出责任,督促其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过程监控,依托绩效自评反映出的关键节点与风险点,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和跟踪问效。重点关注大额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的合规性与合理性,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对执行中出现偏差的项目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纠偏措施。
4.制度建设方面。健全本单位内控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要求深度融入单位内部控制体系。针对自评中暴露出的管理漏洞或风险隐患,修订相关财务、资产、采购等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评价实施、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管理流程,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在追求绩效的同时符合规范要求,从制度层面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本单位将切实运用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将其作为改进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通过将绩效结果与2025年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和制度建设紧密挂钩,推动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闭环,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常德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常德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常德市卫计综合执法局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常德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常德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常德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用于卫生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常德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预算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4年度市卫生计生执法局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市卫健委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9个科室,核定编制35个,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0人。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范围内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财务情况
2024年度单位预算收入689.4万元,因追加人员改革性补贴,收到上年结转中央、省级项目经费,收入预算总额761.67万元,年末财政收回20.47万元(人员经费13.82万元,公用经费6.65万元),实际收入总额7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0.35万元,其他收入0.85万元。2024年度单位支出总额7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61万元,占比95.33%;项目支出34.59万元,占比4.67%。
3.绩效目标
有效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有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坚决履行“执法为民,护卫健康”宗旨,为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年度预决算情况
2024年初市财政局批复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689.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7.68万元,全年预算收入合计727.08万元,年末财政收回资金20.47万元,实际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691.61万元。
2024年决算总支出691.61万元,基本支出占全年支出的95.3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68万元。
2.“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批复我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
2024年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3.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减少58.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政策下进一步缩减公务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2.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出差用车较多造成磨损,车辆维修维护支出略有增加。
3.公用经费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批复我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27.14万元,年终决算支出120.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65万元,降低5.23%,主要原因是因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未使用完,年底被财政收回。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4年度市卫生计生执法局公用经费情况统计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决算数 | 超支 | 占比 |
办公费 | 8.00 | 8.93 | 0.93 | 11.58% |
印刷费 | 1.00 | 2.79 | 1.79 | 179.15% |
水费 | 0.25 | 0.19 | -0.06 | -22.93% |
电费 | 4.00 | 4.11 | 0.11 | 2.65% |
邮电费 | 1.50 | 1.45 | -0.05 | -3.53% |
物业管理费 | 12.30 | 7.00 | -5.30 | -43.09% |
差旅费 | 1.00 | 3.99 | 2.99 | 298.60% |
维修(护)费 | 4.00 | 3.61 | -0.39 | -9.73% |
培训费 | 1.50 | 0.74 | -0.76 | -50.85% |
公务接待费 | 1.50 | 0.46 | -1.04 | -69.33% |
劳务费 | 1.00 | 0.93 | -0.08 | -7.50% |
工会经费 | 16.70 | 16.70 | 0.00 | 0.00% |
福利费 | 21.56 | 22.26 | 0.70 | 3.26%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50 | 3.50 | 0.00 | 0.00% |
其他交通费用 | 25.64 | 24.78 | -0.86 | -3.37%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3.69 | 19.06 | -4.62 | -19.52% |
合计 | 127.144 | 120.490607 | -6.65 | -5.23% |
2024年变动幅度较大的是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年印刷费支出为非法行医宣传海报、生活饮用水宣传展板、盾牌等制作,较往年增多。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过“紧日子”政策下进一步缩减公务接待次数。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3年向财政申请返还财政非税收入54万元,解决采购卫生监督执法设备经费不足的问题,2024年未申请返还,故支出金额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批复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年终决算支出34.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到年初结转中央财政下拨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经费16.59万元,省财政下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8万元。
1.中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经核查,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经费共支出16.5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资本性支出16.59万元,全部用于采购卫生监督检测专用设备。
2.省级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
经核查,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经费共支出1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差旅费8.36万元,为各业务科室开展传染病防控等监督执法出差,占全部支出的46.44%;维修(护)费支出3.2万元,为支付部分2024年医废在线监测平台维护服务费,占全部支出的17.7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2万元,为全年媒体等宣传支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费等,占全部支出33.44%;资本性支出0.42万元,用于采购卫生监督检测专用设备,占全部支出的2.3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服务健康常德这一大局,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监督执法、案件查办等主要业务工作均位居全省前列。
(一)日常监督稳扎稳打。全年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共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学校、工矿企业等机构11690户次,完成国家、省级随机监督抽检任务1351家,任务完成率100%。特别是在现制现售饮用水方面,我们创新监管方式,探索推进的“五步工作法”,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肯定,并在国家疾控局培训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二)专项行动见行见效。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先后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市三甲医疗机构开展重复医学检验加重群众负担专项检查、打击无证行医、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等专项行动10余次,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卫生行业秩序,有效维护了群众健康权益。一年来,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67件,人均办案数3.69件,案件数和机构平均办案数均位居全省第二。
(三)多元监管稳步推进。搭建“智能卫生医废处理”监测平台,对医疗废物产生到转运的各环节全过程进行线上监控,目前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监测系统,二级医疗机构接入58家,覆盖率95%,一级医疗机构接入167家,覆盖率90%,智慧监管效能初步显现;不断完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目前已有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临澧县共37家体检机构使用系统平台,其它县市区也在相继推进。
(四)办案质量提质增效。继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作为一般程序案件办理的必要条件,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抓实案卷评查制度,今年共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案卷评查3次,评查案卷近200份,参评人员百余人次,促进全市案卷质量提升。今年推送的2例优秀案例被省卫健委和省疾控局推荐至省司法厅、国家卫健委参评全国优秀案例。
(五)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先后开展了3.15打击非法医疗美容、6.14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集中宣传等活动5次,拍摄推广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知识小视频,营造出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积极推广“湖南营商码”应用,持续推动“四个一”综合执法模式,切实减少监督执法频次,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减少行政执法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积极落实涉企轻微违法“三次告知”和“首犯不罚”,对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只纠不罚,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资金分配不到位。2024年预算编制时,未充分规划好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支出明细,导致以上明细指标年末结余,未充分发挥资金效能。
(二)卫生监督培训次数较少,未能调动积极性。2024年因监督业务繁忙,将年度案件评查与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同步开展,培训覆盖范围虽到达各区县市,但培训次数少,未能充分调动卫生监督人员更新知识体系的积极性。
(三)部分专业案件查办“零办案”问题突出。2024年妇幼健康专业案件查办,除桃源县外,其他县市区均为“零办案”;职业卫生专业案件查办,除汉寿县、石门县、澧县外、其余县市区为“零办案”;另外,消毒产品、无证行医专业“零办案”问题也较为突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精准性,细化资金分配。2025年预算编制中我单位已结合往年支出情况,细化日常公用经费的经济分类,合理规划资金支出方向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率不低于80%。同时,按季度回顾评估资金使用类别、方向,及时调整下一季度资金使用。
(二)加强能力培育,提升执法水平。制定培训计划,广泛开展监督执法业务培训、案例评审、技能比武,全面提升重案大案和疑难案件的查处能力,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规范行业秩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多、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积极落实涉企轻微违法“三次告知”和“首犯不罚”,对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只纠不罚,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九、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能专款专项使用项目资金,使年初的预算能合理规范的用于整体业务上,达到了年初预算时的效益指标,也基本达到了年初设定的预期目标。
单位整体支出维护了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该专项有可持续影响力,被监督单位及人民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测评满意度为较满意。
根据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综合考评得分为97分。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