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和
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changde.gov.cn/)
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7705009,传真7703120,邮箱changde@swjw.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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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 , 2023年度市卫健委 以公开透明、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紧密结合 卫生健康 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系列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快网络平台建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 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向好发展,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 835 条,历年累计 10901 条。 包括 机构职能 、 政策法规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 、民生实事发展统计信息、各类公告、通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等 ,并定期督查督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重点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政务公开成效显著。
1. 积极 回应社会关切。 2023年我委共受理网络舆情 0 件,未发生一起网络舆情 事件。委领导参加在线问政活动 1次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在政府信用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2 条 。
3.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我委严格按市财政局要求,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共计 13条 ,其中公开部门决算信息 6 条,部门预算信息7条 。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 精简化 ,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办理 时限,有效提高办事效率。 2023年度市卫健委 取消 行政 审批1项,下放1项行政审批权限,审批提速50%。二是 推进 审批服务 便利化。 行政审批事项 全面推行一次办结,并将可线上办理的业务全部迁移至移动终端“湘易办”平台,降低在评审、核查、登记等环节的隐形门槛 。在此基础上, 将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的申领“五件事”整合成一件事,一次性交件、一次性办理 。三是 推进 政务服务事项 一体化,积极 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2023年度 及时清理和调整更新权责清单91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 , 相关信息已全部完善并在全国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委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6 条, 按程序公开信息 5条,未予公开的1条申请均依程序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加强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复议和诉讼。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门户网站及时对重点信息进行全面公示,严格把好公开信息内容和质量的关口,并加大力度突出执法信息公示,主动、及时、有效地公示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四 ) 平台建设。市卫生健康委以 透明、服务、高效、民主的为平台建设目标, 及时在门户 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 微博、 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公开重大卫生健康政策、重要卫生健康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做法、新经验等内容, 经常性更新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时动态 , 确保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 。
(五)监督保障。 我委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机制,印发了《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常德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办法》,对政务信息的编辑、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职责分工并作出严格规定,对未履行审核程序擅自在委网站发布信息、上网内容出现虚假信息或有较多错误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保密规定出现信息泄密事件造成重大影响或有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以及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7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6.2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2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2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2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和 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解答政策咨询事项形式单一以及公开信息不够全面的问题。针对这类问题,我委 下一步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 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 。 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高位推动 。明确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政策学习,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查缺补漏、及时整改,确保补齐短板弱项。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努力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平稳运行,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将部分行政审批业务迁移到移动端,努力增强公开事项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深化推进行政法规、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公开,多利用视频、图解等形式,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予以解答和公开,强化公开信息的结果运用,积极推广,更好的解答群众在疫情防控、行政许可、医疗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 1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