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网络
依托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乡(社区)、村四级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市县两级卫生部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管理机构,配齐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制定工作流程和规范,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的长效机制,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构建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二、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摸排随防
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所有村(社区)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力,组织开展居民心理风险筛查,登记和各项信息的采集工作,全程记录心理服务情况,对筛查出的有严重心理风险的特殊人员,尤其是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平衡、行为失常、言行极端人员,加强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帮助其形成平和心态。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格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要求,对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在册患者采用网络视频、电话沟通、面访等方式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每3个月随访1次;对于病情基本稳定的患者,1个月随访1次,病情趋于稳定后3个月随访1次;对于病情不稳定患者,至少每2周随访1次,掌握患者动态。为更好的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推广,4月22号前往长沙学习试点工作经验,5月对全市各地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资源进行了调查摸底,起草了常德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准备启动开展常德市心理咨询中心建设、常德市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建设、常德市基层心理健康教育室建设、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教育评估及心理疏导服务、常德市居民心理健康手册编印、常德市基层心理健康服务远程技术支持、常德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调查、常德市心理健康知识科普馆、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培育9大项目。
三、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教
“世界卫生日”和“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节日,我委通过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心理健康卫生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形成人人关注心理健康、人人关爱精神病人的良好社会氛围。2019年各地组建由精神科专家组成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师以学生常见的异常心理为切入点每年在辖区内学校及社区实施健康讲座,2020年市心理健康讲堂成立以来,以学生常见的异常心理为切入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分层分类的专题课堂,为中小学生现场解答。鼓励政府公职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与社区心理健康服务活动。依托市康复医院开设了24小时免费的心理援助热线0736—7870909,未成年人心理热线0736—7176922,建立秋平工作室等,专门为群众进行心理疏导,舒缓群众的紧张和焦虑心理。市心理学会围绕心理及相关学科开展公益讲座,定期举办心理咨询讲座、答疑等活动,提供专业、优质的心理咨询服务,提高人民心理健康水平、社会适应功能,防治心理疾病和心身疾病。同时聘请高校、医院的心理相关专家,担任社区心理服务顾问,为社区心理服务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和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专业的心理服务。
四、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出台全市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设置标准,引导综合医院开设心理科,不断拓展专业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内容,目前全市共有17家精神卫生机构(公立医院8家,民营医院9家),开放精神科床位2500余张。15家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7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具备了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重视专业人员培养和在职继续教育,目前,精神卫生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我市已选派七批次85人参加省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培训合格的医师增加了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每年对精防专干进行一次轮训,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抑郁、焦虑、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有力提升了在职在岗医务人员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知识技能和服务水平。积极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为社区心理服务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2022年我市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推广地,制定完善社区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促进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科普宣传和健康促进,营造全社会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协调各级财政加大心理服务经费投入,补齐康复服务短板,确保心理服务在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经费保障,促进心理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签 发 人:朱正权 联 系 人:史启寅
联系单位:常德市卫健委 联系电话:1370736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