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时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的要求,常德市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就医条件,抓好卫技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当然在工作实践中,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存在债务包袱沉重、基础建设落后、财政保障较低、专业人才短缺、村医年龄偏大等问题,针对问题我们将在工作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一、关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制定人才政策文件。市卫健委牵头起草的《关于深化综合医改推进“三医”联动规范医疗行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若干意见》,对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问题进行了明确,待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施行。二是做好基层人才培养。省级从2021年至2025年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的人才培养工作(基层医技特岗生,有编有岗免学费),培养对象毕业通过考核合格后可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市级已将乡村医生本土化定向免费培养纳入《常德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常办发〔2021〕2号,自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累计培养300名全日制专科临床医疗卫生人才充实我市村医队伍,市县财政将投入约900万元用于此项目。三是在人员上下互派中学。健全医共体内人员双向交流制度,牵头医院委派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业务负责人,定期坐诊指导,共建特色专科,对县级医院医护人员到基层服务、基层医务人员到县级医院进修一年以上的优先晋升职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批安排骨干医生到牵头医院进修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近年来全市累计下派专家医生蹲点指导1800余人次,去年全市累计选派骨干医师到卫生院担任支部书记和业务副院长38名,乡镇卫生院到牵头医院进修、轮训和执业590余人。
二、关于“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的建议
一是督促区县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2021年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区县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纳入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并下发通报,督办各地逐步解决基层医务人员的保障问题,除武陵区足额保障到位,石门县、澧县、临澧县“公益一类”财政保障5万元左右,汉寿县、津市市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2万元左右,桃源县、安乡县、鼎城区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较低。今年常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年人均经费未达4.5万元区县市实行“一票否决”,以此激励各地争先创优,逐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常德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常办发〔2021〕2号,市县乡三级统筹安排近1.5亿元专项资金,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2018年至2021年,省财政每年投入2.46亿元加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修缮和设备配备。借此东风,我市建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8.41%,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救护车等设备配备率大幅上升。为推进行政村卫生室建设,市财政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村级医疗卫生设施建设,2021年安排行政村卫生室入驻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奖补资金200万元,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9.48%、公有产权率94.06%。三是进一步推动村医购买养老保险。明确落实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补助运行经费6000元/年(其中市级为市辖区每年行政村卫生室补助1500元/年,为省财政直管县每年行政村卫生室补助1000元/年),市财政安排行政村卫生室运行补助165.85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行政村卫生室运行补助165.85万元。优先保障60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参保问题。通过这些政策的逐渐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不断增强。
三、关于“发挥基金杠杆作用”的建议
一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推广县治、乡管、村访分级诊疗模式,建立转诊信息平台,规范转诊服务流程,对按要求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患者,起付线按同级医院标准提高50%、报销比例下降15%执行。通过调节不遵守管理规定患者自负费用的政策杠杆来约束外转医疗行为。从鼎城区情况来看,2021年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区外就医分别占总住院人数的32.4%和53.4 %,区外就医报销费用分别占总住院基金支出的52.4%和69.1%,形成外转就医偏高的原因:鼎城区地理位置特殊,人口密集区域距市城区优质的二、三级医院较近,老百姓享受高水平医疗服务的愿望导致区外就诊的人次占比大;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诊疗水平有限,群众信任度不高造成病源流向区域外。二是加大医保基金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力度。梯次设置报销比例。我市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100%、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95%、三级医院90%进行报销;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比例进行报销。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政府办基层医院300元,一级医院500,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300元。三是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收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医共体医保付费改革。我市在DIP(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中,结合基层实际,科学设置医疗机构等级系数,并建立1105个基础病种,让基础病种回归“基层”,合理引导医院收治病人,缓解三甲综合医院的“虹吸效应”,实现医保基金下沉。
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卫生健康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常德市卫健委 联系电话:1587366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