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文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偏远山区村卫生室人才队伍稳定亟待重视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上级财政政策予以倾斜,落实800人以下偏远山区乡村医生1-2万元的分档定额补助,实施发放时,以考核结果为最终发放补助标准,来最大限度的保障乡村医生最低生活水平的收支平衡”的建议。
1.目前,中央、省对乡村医生(或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项目主要有:老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行政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等。没有单独对偏远山区乡村医生待遇出台过相关文件。我们将根据我市实际,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呼吁,在出台相关政策时予以倾斜考虑。
2.2020年各级财政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的平均保障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文件,每年对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补助运行经费6000元,我市明确这部分运行经费优先用于保障村医购买养老保险,较大程度上维护了村医队伍的稳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照常住人口数、补助标准65元/人下达,平均拨付到村卫生室的资金占比在40%左右,我市2020年省补助按常住人口577万人下拨,拨付到村卫生室的资金总额约为15925万元,全市约3500个村卫生室(含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室、医疗点),照此计算,每村卫生室补助约4.5万元。石门县平均情况与全市整体情况基本相符。建议在上级政策出台前,石门县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购买偏远山区乡村医生服务等形式达到统筹平衡。
二、关于“确实无村医的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定期坐诊或巡诊,保障村民最基本最常见疾病的医疗需求和用药需求,让村民生命安全不受威胁”的建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国家已经非常重视乡村医生这个群体,用法律保障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待遇。我们将按照国家、省要求,积极将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依据乡村振兴文件要求,我们将积极推行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模式,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来保障村民的基本需求。
三、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1.我市依托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市院校,通过签约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积极实施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定向培养工程,毕业后定向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2014年以来,全市共本土化培养有志青年516人,其中2014级的76人,2015级69人,2016级60人,2017级99人,2018级71人,2019级141人。在经费保障方面,市财政对没有纳入省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计划的89名自费生,给予了每人每年2400元的生活补助。
2.2020年全市有903名乡村医生报名参加了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训练课程,77名乡村医生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平台的学习,15名全科骨干医师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为期一年培训。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三基三严”岗位练兵活动,有6215名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员参加学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今年初全市有2425人参加了乡村医生行肺炎疫情防控培训班的学习。
3.我市已将村医本土化定向培养纳入健康常德三年行动方案。计划自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每年招收100名,累计培养300名全日制专科临床医疗卫生人才,以充实我市村医队伍。市县财政将投入约900万元用于此项目。省级从今年开始到2025年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的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对象毕业后,通过考核合格后可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有编有岗。
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卫生健康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