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彬彬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乡镇中心卫生院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保证一定质量的技术骨干的建议。近年来,为留住乡镇卫生院人才,县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实行综合预算,不足部分财政兜底,对个人的津补贴享受和全额事业单位一样的待遇。为贯彻落实为稳定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术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从2009年起,我省开展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评审通过的人员,由省人社厅发文确认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为聘任的条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关于给予乡镇中心卫生院资金上援助的建议。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管理体制,特别是从2010年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起(其核心内容:一是市财政不能从省直管县市分享任何财税收入;二是市财政不能对省直管县市的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再分配;三是市财政不再承担对省直管县市新增支出责任),县市政府应担负起支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主体责任,为其发展提供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文件,从2015年起,省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投入5000万元重点为中心卫生院配备临床所需的医疗设备和急诊急救设备,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辅助诊断、健康管理水平和急诊急救能力。今后,我们将继续大力支持区县市向上争取相关项目和资金,促进加快乡镇中心卫生院发展。
3.关于加强中心卫生院专业人才培养及专科建设的建议。为引进乡镇卫生院人才,国家出台了农村订单培养政策,对培养的每名学生给予中央补助6000元/人、省补助4000元/人;为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技能水平,国家出台了市县级医院援助乡镇卫生院政策,万名医师支援农村中央补助2万元/人、省补助5000元/人。市级财政也设立了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由市卫计委每年对县乡的专科建设进行支持,每年上级财政也安排了全科医生、住院医师等的培训经费。 近几年,我们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培养医疗卫生人员2500多人。同时,通过开展医疗联盟,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非常感谢您们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们今后对卫生计生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