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给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增加扶助资金,维持基本生活”的建议。近些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家庭的生活、就医、养老等问题,各级卫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了帮扶关爱工作。一是严格实施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2016年全市按照国家调整扶助标准“城乡统一”,提高标准后独生子女死亡扶助对象每人每年4080元、独生子女伤残扶助对象每人每年3240元。湖南省在国家的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600元。二是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爱行动的意见》,对特扶家庭给予全方位的救助和关爱。2016年全市共为9446名特别扶助对象增加生活补助每人每年600元。为特扶对象代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省计生协会还安排专项资金142.05万元,为全市特别扶助对象购买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险。三是开展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慰问活动。全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会每年都会对部分遭遇特殊困难的“失独家庭”开展困难救助,发放救助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解决部分困难。此外,自2016年起,市委、市政府还每年拿出500万专项资金,启动精准帮扶机制,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从大病救助,养老照料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
2.关于“给予失独家庭人员住院就诊免除挂号和挂号费的政策优惠”的建议。今后,市卫计委将进一步全面开展“失独家庭”的医疗优待服务。例如:为失独家庭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为失独家庭开启导诊、挂号、就医“绿色通道”等。
3.关于“给身体不便的失独对象优先安置在福利院”的建议。市卫计委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调民政、人社、财政、住建等部门出台相关优先优惠政策,逐步改善和解决失独家庭成员在养老院安置方面的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卫生计生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