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玮岑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医疗纠纷处置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1.实行“三调联动”。先期提出的“三调”是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自2016年起,国家、省里文件对“三调联动”概念重新进行了诠释,明确是指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其中,人民调解为重中之重。按照上级要求经政府批准,由司法牵头,财政拿钱,公安、卫生配合,组建市直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目前,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基本完成,办公地点设原市计生委院内,即将正式运行。中心建立后医患双方自行调解补偿金额控制在1万元以内,市城区范围内属于市本级、武陵区、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所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诉求在1万元以上的纠纷调解均进入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和院内调解不能化解的纠纷必须进入司法程序,这样就把医院和医务人员从医疗纠纷中基本解脱出来。这对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都是一个重要举措。
2.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按照国家要求,医疗机构责任险要全覆盖。鉴于目前公立医院正常参保的难度较大,经研究,对市直8家公立医院由市财政打包投保,保费从各医院下拨资金中扣除。据我们掌握的数据,去年市直8家公立医院共计赔偿金额为418万元(这是最保守的数字),估计实际赔付不少于450万元,若要保险公司能够运营下去,投保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其它社会办医疗机构由其自身投保。由保险公司在调处中心设置赔付中心理赔室,一旦调解签订协议,承保公司负责医疗责任事故赔付,规范赔付行为,降低医患对抗性。
3.严格执行“两调两不调”政策。国家已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规定:“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对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中难以判定责任的纠纷案例,组织专家判定,依据专家判定结果进行处置。对于医闹和医疗纠纷中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坚决惩处。
4.加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今年是全市卫计系统行风建设落实年,也是3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的考核验收年,我们将强化医疗机构监管,一方面严厉惩处行业不正之风,严格督促落实医疗管理制度;一方面加强舆论引导,抓好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
非常感谢您们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们今后对卫生计生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