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将母婴室的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截止2015年底,各市直医疗机构均设置了母乳喂养室,极大的方便了广大哺乳期的妈妈们哺乳孩子。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因业务用房面积紧缺,所以存在母婴室数量有限,面积偏小等问题。市卫计委已召开相关会议,加大督导市直医疗机构尽快将已有的母婴室改造提升,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在产科、儿科门诊等哺乳期妈妈出现较多的地方设置母婴室。在各走廊、电梯口等醒目位置粘贴指示牌,将方便哺乳期妈妈母乳喂养落实到实处。
就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问题,我委积极与市规划局进行了衔接沟通。市规划局指出,目前无上级文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目前,我委正在就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问题向市政府相关领导汇报,争取将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并就母婴室建设进行指导。
非常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卫生计生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