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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计生委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回复

2018-06-14 10:32 来源: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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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诗词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整形美容行业、严厉打击不法微整形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完善工作机制,联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根据国家、省卫计委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市场,禁止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我市从2017年7月开展了严厉打击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卫计委、市网信办、市公安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常德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常德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了各自职责,确立了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的工作机制。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严厉打击了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全市2区7县(市)2管理区,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内美容科3家、医疗美容专科医院1家、门诊部、诊所等医疗美容机构14家、生活美容院共768家、美容美发机构45家、养生会所18家。全市共发布、张贴宣传图画共500多份、签订《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承诺书》、《拒绝非法医疗美容承诺书》共800多份。此次专项行动我市卫计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800余台次,出动卫计执法人员2446人次,对医疗机构采取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立案的共10起、非法医疗美容无证行医7起、责令改正共14家、警告10家、罚款金额2.5万、没收非法所得1.763万、结案14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接受投诉举报10件、办结10件、举报人满意10件。通过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规范了医疗美容行业的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离上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克服,为继续引深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规范净化常德市医疗美容市场秩序做出不懈努力。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我局严格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对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对各级医疗美容机构在诊疗场所设置、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消毒设施、医疗器械等存在问题的方面均作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重点针对从事医疗美容诊疗行为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依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需向卫计委提交《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表》及有关资料。为进一步规范从业医师监督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美容主诊医师《医师执业证书》的备注页登记、备案信息录入等工作并及时对社会公示。

3.加强培训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针对医疗美容行业的专业性、风险性,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是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我们将针对医疗美容专业医师开展透明质酸钠(玻尿酸)的规范使用、副作用处理、并发症防治等专业知识的专项培训工作,并结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医疗美容专业医师业务培训、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美容行业执业医师业务能力。

4.确实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公告》,依据不同临床用途,透明质酸钠(玻尿酸)即是药品也是医疗器械。目前我市医疗美容机构使用透明质酸钠(玻尿酸)多用于填充增加组织容积等医疗项目,属于医疗器械监管范畴。我委将确实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建立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监测信息上报制度。同时,建立玻尿酸不良反应处置小组,对不良反应就诊患者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非常感谢您们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们今后对卫生计生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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