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医托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医托专项行动
打击医托行为一直是我委重点工作内容。2013年原常德市卫生局、原常德市计生委、常德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常德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打击医托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2015年为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打击“医托”诈骗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委联合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打击了一批长期在大型综合医院从事“医托”诈骗活动的人员,很好地震慑了聘用医托的医疗机构。同时我委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等大型综合医院建立了通报机制,及时对发现的医托行为进行跟进处理。近年来,我委联合武陵、鼎城两区卫计执法局对涉嫌聘用医托违规开展执业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先后对3家机构存在的非法行医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今后,我局还将积极指导医疗机构对机构内及周边活动的医托情况进行摸排,搜集“医托”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涉嫌诈骗的案件线索,及时汇总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及时查处地下“黑诊所”及“游医”,对合法医疗机构进行法制宣传,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有证据证明聘用医托的医疗机构和医师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公示。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范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医托的危害性宣传,不断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对涉及聘用医托从事执业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构建全民抵制医托的格局。通过宣传专栏、标语、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不断增强医托危害性的认识。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强防范医托行为的知识宣传,在医疗机构内外张贴警示专栏,介绍医托行为的多种方式,引导就医群众自觉抵制医托。
2.加强管理,惩戒失信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对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医政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制度,与医疗机构校验审批、医师考核评价等事项挂钩,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并向社会公示。
非常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卫生计生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