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卫案〔2019〕15号B类
陈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独生子女护理老人假或探亲假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通过地方政府立法规定独生子女护理老人假或独生子女探亲假。您的建议确实聚焦到了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养老、护理的重要一环。
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为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7.9%,已超过了10%国际公认的警戒线,65周岁以上人口为1665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1.9%,已超过了7%的国际公认警戒线。根据我委对常德市人口发展的监测,2018年年末60岁以上人口为1306560人,占全市总人口20.83%,65岁以上人口为927094人,占全市总人口14.78%,均已超过警戒线,步入了深度老龄化社会。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生病或住院后,因其人手缺乏,子女不在身边,大部分子女请不到假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在最需要人照料和陪护的时候,子女很难在身边,造成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和子女带来了很大的心灵创伤。赡养扶助年老的父母,既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又是道德义务和传统美德,顺应老龄化不断加深的趋势,制定独生子女老年人护理假制度,是惠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
据我们了解,2016年以来,已经有河南、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重庆、四川、宁夏、内蒙古、山西11个省份先后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等省市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配套法规中明确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河南等地则是在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予以明确。这些省市规定给予独生子女每年10-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且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等地还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这一待遇,只是时间上略短一些。尽管各地制度有所不同,但社会普遍对护理假的出台纷纷“点赞”,对缓解独生子女的“陪护焦虑”很有必要且很及时。
2015年9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没有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近期,我委也多次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衔接沟通,由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修法计划已经出台,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修法计划中,暂未将《办法》列入到2019年修法计划。不过,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明确答复,他们将积极主动与省民政厅一道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早一日列入到《办法》的修订当中。让我省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早一日获得陪护、照料自己父母,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早一日享受到来自子女关爱的权力,不断提高我省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及子女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待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将《办法》修订后,我市的独生子女家庭就能及时享受到这一政策。
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卫生健康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