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制定医改相关配套政策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加大对公立医院财政拨款的建议。一是大幅增加基建补助。为解决当前部分市直公立医院在基建期间资金需求量大的问题,市财政计划对市第一中医医院基建补助2亿元(2019年已拨付5000万元),对康复医院补助1200万元,对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的规模给予基建贷款贴息等。按照这一计划,在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中增加基本建设项目补助7400万元。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2000万元、市第一中医医院5000万元、市康复医院400万元。此外,为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区棚改拆迁项目,2019年还安排补助了1.726亿元。二是大幅增加定额补助。2019年,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定额补助增加479.42万元(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320.58万元)。2020年,在市本级部门预算中,对公立医院的定额补助增加1154万元。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479.42万元、市第一中医医院452.44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185.9万元、市妇幼保健院36.31万元。
但目前将公立医院工资纳入政府拨发条件暂不成熟。一是由于医院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实行定额补助和专项补助,目前财政定额补助规模还难以覆盖所有人员工资。二是医院的医疗费收入是保障其发放人员工资和基本运转的主要来源,医疗费收入主要来自医疗保险基金,由医保局通过对其医疗工作量和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后结算。三是拟通过将医院主要负责人工资纳入财政打卡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目前,市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已出台,相关配套细则还在拟稿中,待市人社局完成对医院绩效工资总额、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标准等核定工作后,市财政将按照核定的标准实施对市直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工资财政打卡发放。待上级出台将公立医院人员工资打卡发放文件或时机成熟后,再按要求逐步实施。
2.关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问题和建议。一是关于“及时更新收费目录”的问题。目前,更新医疗项目收费目录是湖南省医保局、湖南省卫健委的职权,市医保、卫健部门只能遵照省定目录执行。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及时主动收集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关于更新收费目录的意见、建议,积极向省局汇报,争取我市关于更新收费目录的意见、建议能够得到省局认可。二是关于“对医疗服务性收费应每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调整价格”问题。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要根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收支平衡”的原则,在摸底调查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合理调整,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2020年2月,我市出台了《常德市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部分中医药服务等)进行了调整,调价方案已经执行。下一步我市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将根据国家、省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开展价格调整。三是关于“新技术、新项目申报”问题。根据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规定,项目申报每年6月份集中受理一次。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5号)文件,就新增项目的申报、受理、论证、试行审批等作出了规定。3月下旬,市医保局按照省局要求和部署,已经组织相关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省局的要求开展新增项目的申报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卫生健康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督。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