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2-19 15:30 来源: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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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所是市级独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无下属单位或机构。是我市公共卫生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全市职业病危害调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及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及劳动能力鉴定等职责。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上级主管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36.6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6.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3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52.19万元,项目支出184.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96.66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01.17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职业病防治、检测评价、职业病检诊等本职工作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中心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的职防专项应急处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处置应急事件和购置应急设备器材、药品等方面。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我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7.7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减少3万元,下降14%为因公出国(境)费用。

 

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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