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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常德市卫健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卫健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一部分:常德市卫健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关于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医疗援助工作。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12.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市爱国卫生运动、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能转变。市卫健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常德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改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改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常德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健委与常德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负责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健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健委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健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是市级独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无下属单位或机构。是我市公共卫生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全市职业病危害调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及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及劳动能力鉴定等职责。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麻风病的防治、麻风病村的管理、艾滋病的治疗和关爱、皮肤病性病专科门诊的工作。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卫生计生方面的有关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检查,负责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行为。
(四)对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出违法行为。
(五)对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对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打击“两非”等违法行为,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
(七)负责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八)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卫健委内设科室20个,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法规科、体制改革科(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科与其合署办公)、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综合监督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中医药管理科、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科、爱国卫生工作科、老龄健康科、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市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干部保健办公室、常德市健康教育所、常德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常德市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基本用药监督管理办公室(市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考试服务中心、常德市计划生育区域协作联络站、常德市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办公室、常德市妇幼健康服务办公室(原市妇幼保健与城镇社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常德市计划生育药具技术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常德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常德市职业病防治所、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卫健委归口管理使用的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血防专项市级配套、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改工作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0年市卫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09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39.6万元,占100%(经费拨款10469.16万元,占95.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70.44万元,占4.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327.56万元,增长27.03%,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317.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500万元、血防专项市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经费100万元、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资金362.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09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3.94万元,占36.87%;项目支出6905.66万元,占63.13%。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5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23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327.56万元,增长27.0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33.8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10.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工资福利提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33.88万元、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500万元)、血防专项市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经费(100万元)三个项目,同时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专项增加362.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3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5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23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2327.56万元,增长27.0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33.8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10.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工资福利提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33.88万元、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500万元)、血防专项市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经费(100万元)三个项目,同时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专项增加362.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卫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3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9.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857.31万元、津贴补贴249.7万元、奖金756.38万元、绩效工资325.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61.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29万元、住房公积金261.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1万元、离休费1.44万元、退休费419.42万元、抚恤金1.02万元、生活补助3.99万元;公用经费724.57万元,包括:办公费67.62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7.1万元、电费50.5万元、邮电费14.58万元、物业管理费83.72万元、差旅费29万元、维修(护)费19.36万元、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31.76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32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工会经费18.29万元、福利费37.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万元、其他交通费124.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2万元。
(二)项目支出:市卫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05.66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039.44万元,主要用于证照工本、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医改工作、争资及项目前期、药品成本、麻风病人医药费、艾滋病抗感染中西药补助、麻风村补助、卫生监督及医疗市场整治、职业病防治、征收成本、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晚血病人救治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配套、紧急救援中心、城区血防联防联控专项、市级领导保健、市县级领导体检、爱卫专项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5866.2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血防专项市级配套、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市卫健委“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7.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8.2万元,下降19.01%。其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3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卫健委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0年市卫健委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72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6.61万元,降低2.24%。其减少原因是按照缩减一般性财政开支要求,减少日常公用经费16.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市卫健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卫健委共有车辆7台,其中:公务车辆6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1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市卫健委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12.04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3.23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3.23万元。2020年市卫健委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39.6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92.27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92.27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常德市卫健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含“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