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市卫计委机关各科室,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常德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常德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卫生计生规划,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意义十分重大。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在突出政府主导的同时,注重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力优势,进一步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凝聚民心、集中民智,着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二)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整体推进,统筹卫生计生事业各方面工作,统筹考虑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立和民营之间、中医和西医之间、医疗和公共卫生之间的资源配置和发展,既要兼顾各方利益,又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协调发展。要集中研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卫生计生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取得重大突破。
(三)坚持因地制宜与协调衔接相结合。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和亮点,加强规划目标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的前后衔接,确保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协调,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四)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改革创新和依法编制贯穿始终。结合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既要找准改革突破口和体制创新着力点,又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划编制工作的规定程序和要求,避免规划编制的随意性,确保依法依规编制规划,依法依规实施规划。
(五)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既要关注当前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更要紧紧围绕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明确战略举措,增强规划的前瞻性、预见性和指导性。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十二五”终期评估。开展“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全面总结“十二五”时期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为编制规划奠定基础。
(二)开展“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针对现状与需求分析、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政策与发展目标研究等,提出相关前期研究课题(见附件)。通过前期课题研究,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社会参与度。
(三)编制支撑“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根据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现状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进一步厘清思路,创新举措,科学编制一批技术上可行、经济上适度、政策上鼓励、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卫生计生“十三五”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既突出政府保基本的职责,又注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四)起草规划文本。科学研判“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内外因素,制定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按照市政府和省卫计委要求,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做好常德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规划体系
全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发展规划和各区县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构成。
(一)市级总体规划。常德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是卫生计生领域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战略性、纲领性和指导性规划,是制定各项卫生计生政策和年度实施计划,调整和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和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该项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由委机关相应科室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二)市级专项规划。卫生计生专项规划是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改革发展,安排该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和财政资金的依据。分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草案由委机关相应科室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做好编制工作。
1.重点专项规划(7个):
(1)常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2)常德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3)常德市“十三五”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
(4)常德市“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5)常德市消除血吸虫病行动计划(2016-2025年)。
(6)常德市“十三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7)常德市“十三五”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未列入重点专项规划,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需编制规划的,列为一般专项规划,原则上由委机关各科室编制。
2.一般专项规划(19个):
(1)常德市“十三五”卫生计生财政投入规划。
(2)常德市“十三五”卫生计生法制建设规划。
(3)常德市“十三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4)常德市“十三五”重大疾病防控规划。
(5)常德市“十三五”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6)常德市“十三五”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7)常德市“十三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划。
(8)常德市“十三五”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规划。
(9)常德市“十三五”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规划。
(10)常德市“十三五”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规划。
(11)常德市“十三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规划。
(12)常德市“十三五”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
(13)常德市“十三五”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规划。
(14)常德市“十三五”卫生科技发展规划。
(15)常德市“十三五”爱国卫生工作规划。
(16)常德市“十三五”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规划。
(17)常德市“十三五”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划。
(18)常德市“十三五”生育关怀行动规划。
(19)常德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
各专项规划的主要编制思路:一是回顾总结发展现状。认真回顾总结本部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情况;二是分析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分析本部门“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环境、新条件和新要求,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三是提出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紧密结合国情、市情和医改形势,着眼于本部门长远发展,提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指标。四是提出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围绕本部门的发展目标,提出“十三五”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具体规划项目和实施步骤。明确保障措施、执行机制和监督评估机制。五是提出建议列入 “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
(三)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发展规划。由各单位依据自身发展实际、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需求和所在地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提出“十三五”规划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须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单位有:市一人民医院、市一中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血防病医院、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中心、市职业病防治所、市皮防所、市中心血站、市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站、常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常德市康复医院。
(四)县市区编制同级“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编制启动阶段(2015年5月)
1、传达贯彻省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市直单位、卫生计生相关科室参加)。
2、成立常德市卫计委“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启动“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3、拟定工作方案。
4、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各项重大课题研究。
5、加强与省卫计委和市级相关部门的衔接,提出“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和框架的初步意见。
第二阶段:编制基本框架阶段(2015年5月)
1、研究提出全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2、组织召开各科室、市直单位、县市区的相关专家座谈会议,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
3、开展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的调查研究。
4、起草完成全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并上报市规划编制办公室。
第三阶段:编制总体规划初稿阶段(2015年6月)
1、初步形成总体规划纲要草案。
2、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设,对纲要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做好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最终形成规划初稿。
4、上报常德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初稿到市规划编制办公室。
第四阶段:规划论证报批阶段(2015年7月—2016年2月)
1、组织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和专家对规划初稿进行论证,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初稿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2、经市卫计委“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形成送审稿。
3、报市发改委和市政府审议。
4、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并报省卫计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洪振海任组长,相关委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组成的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决定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卢赐清、彭志纲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官潇、熊敏、曾贤玉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十二五”卫生计生规划的终期评估和“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起草以及综合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的各种困难问题。要指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做到组织、人员、经费三保障。
(二)注重衔接协调。要与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和重大措施研究。注重各层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市级“十三五”卫生计生规划要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相衔接,要与市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区县(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要与市级规划和当地政府的规划纲要相衔接。
(三)规范编制程序。要切实加强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审查发布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强化课题研究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规划编制项目经费使用,确保规划工作稳步、合规、有序开展。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各科室各单位要从促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规划编制的时间要求,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时段的规划编制任务,并配合做好总体规划编制的数据统计、基础调研和规划起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