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卫发〔2017〕24号
各区县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卫生计生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和市计生协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卫生计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结合省卫生计生委“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常德市卫生计生委“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常德市卫生计生委“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工作落实年”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常德市卫生计生委“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创先争优,切实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努力打造泛湘西北医疗卫生中心城市,为建设健康常德、幸福常德做出应有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促进健康发展
1.贯彻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市本级6月底前组织召开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各区县市9月底前组织召开本地卫生与健康大会。出台本地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落实国家、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卫生计生部门的分工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实施健康促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湖南·常德)行、常德农民健康行、健康巡讲“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主题活动。开展健康促进区县市建设,试点开展规划、公共政策、重大工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推动“无烟单位”创建评比活动,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增强控烟履约成效。
3.加强疾病防治。积极推进无责任主体农民工尘肺病救治工作。做好手足口病、霍乱、狂犬病、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坚守传染病不暴发流行底线。完成消除疟疾省级达标工作,落实消除麻风病的工作目标。推进碘盐监测常态化管理。开展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和县级疾控机构等级达标创建。加大结核病、艾滋病患者发现、诊疗和管理力度。
4.创新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模式。继续加强基层康复机构建设,完善落实重性精神病人救助救治政策,实行医保报销、民政救助、财政补助“一站式”服务,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康复体系,形成医院—社区相衔接的康复服务模式。
5.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健全市县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加强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抓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卫生应急“五进”活动,强化公众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
6.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出台《常德市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6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开展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创建与复审,今年开始,力争三年内汉寿县、壶瓶山镇、维新镇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创建成功,桃源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查,启动市城区灭蚊达标工作,确保市城区灭鼠、灭蟑达标复查通过。启动建设健康城市“细胞”工程和健康乡村试点工作。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7.加大血吸虫病防控力度。强化血防宣传教育,加大查、灭螺力度。加强人、畜传染源控制,开展淘汰敞放牛羊、围栏封洲、洲滩开发、引导转产、家畜圈养等综合防治。提升血防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建立渔船民固定检测点,严防“急感”发生。做好晚血患者救治工作。力争武陵区、石门县、西洞庭管理区达到国家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8.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卫生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发展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薄弱的专科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保障同等待遇,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医养结合,开展健康医疗旅游试点,促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旅游、互联网、体育、食品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健康产业。推动中国中药集团与市第一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生产基地、医养结合等项目落地,加快推进生命科学与健康产业城建设,构建高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
9.加强健康扶贫工作。全面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信息校对、录入工作。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救助。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推进贫困地区门诊统筹和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认真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实施门诊补偿政策。开展市县医院与贫困乡镇卫生院“一对一”帮扶,落实医卫科技特派员制度。提高贫困地区疾病防控能力和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二)大力推进深化医改的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1.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探索卫生集团化改革。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支持医生集团建设,探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
2.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适当提高技术劳务价格。严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健全公立医院监管体系,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3.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六统一”。推行按疾病诊断支付、按病种支付、按床日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付费制度,充分发挥医保控费和规范引导诊疗服务行为作用。加强各项医保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4.实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探索药品带量采购,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降低虚高价格。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到位率。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做好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用药保障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管理,规范医生处方行为,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和超常使用的药品,促进合理用药。
5.加快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设置,加强培训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推进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试点现场执法手持终端的运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简化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完善联审制度。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强力督办打击“非法行医”、“两非”等重大案件。做好《传染病防治法》、《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优化计生服务管理
1.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组织开展“新国优”创建活动回头看。加强人口信息网格化和村直报应用。建立计划生育征信机制和“诚信计生”机制。推进部门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协同管理、信息共享和政策兼容等责任。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展专项调度、督查。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办法,严格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2.改善妇幼健康服务。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优质服务示范单位、等级评审、爱婴医院等创建,强力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调整扩增产科服务资源,增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推进婚姻登记—免费婚检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模式,开展免费地中海贫血防控,实现城乡免费孕前优生项目检查全覆盖。落实免费为97410名农村适龄妇女实施“两癌”检查、48584名孕产妇实施产前筛查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开展市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单位创建。
3.促进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关爱帮扶政策。开展心理疏导试点,开通就医养老“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探索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和人员失信惩戒机制。巩固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加强信息采集和数据核查,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创建一批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深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区域协作。开展流动人口关爱关怀活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
4.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生力军作用。加强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深化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三级联创”和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突出“5.29”、“7.11”等集中宣传。大力推进生育关怀,抓好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和计划生育“三结合”、“计生家庭创业小额贴息贷款”、“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参与承接部分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四)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好湘雅常德医院运营管理,加快推进市第一中医院和中国中药集团合作整体搬迁、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七喜集团常德肿瘤医院、常德妇产医院建设等重点工程,启动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加快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质改造,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实名制预约诊疗,探索推进三级综合医院“非急诊全预约”。推进同级医院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完善市、县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巡查、点评与约谈制度。加强院感控制,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加强院前急救网络站点标准化建设和医疗业务分类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启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
3.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继续推进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加强中心卫生院重点专科和急诊急救能力建设,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着力加强老年人、妇幼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实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促进乡村医生队伍稳定。
4.发展中医药事业。全面贯彻《中医药法》和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狠抓中医药系统医疗质量安全和风险防范工作,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增加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提升中医药“治未病”能力。加大中医药知识宣传力度,弘扬中医药文化,开展全市第三批名中医和青年名中医评选活动。
5.加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继续稳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完成全科医生培养任务,加强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管理。妥善解决乡镇卫生院编制和人员问题。
6.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完成人口健康区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业务信息系统,实现系统互联、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完善“我的常德”APP的医疗健康应用,构建“互联网+医疗”建设新模式,探索政府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投资的合理分担机制,提高卫生计生信息统计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卫生计生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医疗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医疗卫生行风重点问题整治。
(五)认真盘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卫生计生工作落实情况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以来国家和省里出台的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把尚未落实到位的纳入“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加以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5月-6月)
5月中旬研究制定“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工作落实年”活动。各区县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 “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6月10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备案,同时报送联络员及联系电话。
(二)督促推进阶段(2017年6月-11月)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集中督查,对各地、各单位“工作落实年”的活动部署、责任分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各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集中专项督查,并分别于6月下旬、9月下旬向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上报“工作落实年”的阶段性总结。
(三)总结固化阶段(2017年12月)
各区县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对“工作落实年”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结合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形成持续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总结提升经验和亮点,固化活动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规信科、基层指导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办公室并挂靠在委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骨干力量作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统筹联络、综合协调和资料汇总等。各区县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工作落实年”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是“工作落实年”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对本地、本单位活动推进、重大任务落实的领导责任;各区县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密切配合,坚持“上下一盘棋”,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年”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强调研指导。市卫生计生委将由委领导带队赴基层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各区县市、各单位要以“工作落实年”为契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升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结合落实深化医改联系点等制度,督促指导基层抓好工作落实;要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了解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要及时发现基层在推动落实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予以积极推介,形成区域内可全面实施的示范效应。
(三)加强督查考核。围绕“工作落实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督查方案,由委领导带队,年内开展两次集中督查督办;将督查与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将“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督查整改情况纳入卫生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计划生育综合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协同服务”作用,进一步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督查机制,对重点任务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通过“以奖代投”等多种方式,对工作落实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激励;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推动。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工作落实年”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媒体作用,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整合宣传资源,围绕“工作落实年”开展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式的主题宣传,营造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抓落实、促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各项重点任务的进展和成果,总结成效亮点,推广经验做法,引导学习借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进一步增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