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使用管理和药事管理措施,指导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6.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8.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医疗援助工作。
10.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11.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内设科室19个,所属事业单位12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体制改革科、医政科、医疗应急科、中医药管理科、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科、传染病防控与免疫规划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血吸虫预防控制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健康促进科、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市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干部保健服务中心、常德市健康教育所、常德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常德市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常德市基本用药监督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服务中心、常德市计划生育区域协作联络站、常德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公室、常德市妇幼健康事务中心、常德市计划生育药具技术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常德市职业病防治所、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常德市中心血站、常德市医疗器械管理站。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1258.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0.91万元,降低14.9%,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收到疫情防控集中结算资金,而2024年度无相关收入。支出总计11258.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0.91万元,降低14.9%,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因疫情防控集中结算支出较大,而2024年度无相关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125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9.44万元,占65.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3903.88万元,占34.68%;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99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125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0.57万元,占78.88%;项目支出2377.74万元,占21.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4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58.56万元,降低21.04%,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收到疫情防控集中结算资金,而2024年度无相关收入。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4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58.56万元,降低21.04%,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因疫情防控集中结算支出较大,而2024年度无相关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9.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28%。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58.56万元,降低21.04%,主要是因为减少1958.56万元,降低2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9.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34万元,占0.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3.56万元,占16.65%;卫生健康(类)支出5753.43万元,占78.28%;住房保障(类)支出313.12万元,占4.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28.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4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由于支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预算编制归口部门不在我单位。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54万元,由于支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预算编制归口部门不在我单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05万元,由于支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健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月绩效奖预算编制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中,实际拨付在该功能分类下,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0.58万元,支出决算为55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年绩效奖编制在各单位主功能分类中,实际拨付在该功能分类下,以及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1.3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保障较为充足,年中按照实际金额缴费,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3万元,由于支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职工死亡抚恤,属年中追加资金,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年初预算保障较为充足,年中按照实际金额缴费,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25.2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健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绩效奖预算编制在该功能分类中,而实际拨付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0.94万元,支出决算为4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专技人员考试费用收支延时,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由于支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皮防所年中追加三等功奖金,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职业病防治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由于支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职防所年中追加三等功奖金,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使用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41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22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防所、皮防所存在部分结余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508.48万元,支出决算为5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年度内追加三等功奖金、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血站年中追加三等功奖金,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4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涉及区县市基本公卫配套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区县市,未列入本单位部门决算,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1.82万元,由于支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健委机关、职防所、皮防所使用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健委机关资金存在部分结余,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中农村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为市级配套下拨各区县市,由财政直接拨付,未进入我单位决算支出数中,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8.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由于支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健委机关使用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21万元,支出决算为20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医疗器械管理站人员经费按照基础标准编制,实际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31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部分资金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37.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8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5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48万元,支出决算为42.07万元,完成预算的94.58%;与上年相比减少22.9万元,降低3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逐步压减相关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逐步压减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5.47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47万元,增长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相关支出而本年度有。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包括:
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支出5.47万元,主要用于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开展医疗项目对接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9.46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78%;与上年相比减少26.05万元,降低47.2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24.99万元,降低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卫健委机关上年有一台公务车达到年限进行更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9.46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
主要是公务车辆加油、过路过桥、车辆维修等支出,完成预算的98.78%;与上年相比减少1.05万元,降低3.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减相关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减相关支出。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5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78.53%;与上年相比减少2.33万元,降低2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相关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相关支出。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81个、来宾629人次,主要是上级督导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9.31万元,降低4.25%。主要原因是:会议、培训等相关事项逐步转为线上进行,压减相关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2万元,全部为市卫健委本级会议开支:一是卫生城镇创建调度会议,人数37人,内容为全市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进展调度指导;二是高级职称评审调研座谈会,人数27人,内容为全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问题座谈交流;三是安全生产反馈会,人数34人,内容为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现场反馈;四是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会,人数82人,内容为全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指导调度;五是全市人口家发工作会,人数27人,内容为总结2023年工作和部署安排2024年人口家法工作;六是血防工作调研会,人数40人,内容为国家疾控局前来调研血防工作座谈;七是公共监督执法调研座谈会,人数23人,内容为省疾控局前来公共监督执法工作调研座谈;八是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作会,人数102人,内容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作安排部署;九是前置软件部署调度会,人数51人,内容为全市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调度。
开支培训费10.8万元:市卫健委本级4.19万元,血吸虫消除达标培训,人数88人,内容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讲解全市范围内血吸虫消除达标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0.74万元,开展年度案卷评查暨卫生监督骨干培训,人数23人,内容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卷分组评查、集中点评、推荐;皮防所3.33万元,一是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暨防治知识培训,人数130人,内容为全市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二是全市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人数60人,内容为聚焦精准医疗标准化管理流程。职防所2.56万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等工作培训。人数81人,内容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项目、职业病网络报告培训。
2024年本单位开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6.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8.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8.0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0.32%,由于工程采购支出额为0,无法计算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2.71%。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体检、抽血等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 个,共涉及资金5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 个XX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3.16%;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由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未组织对所属单位开展2024年度部门评价。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2024年度无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7265.61万元,执行数16446.27万元,完成预算的95.25%,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机关运转得到有力保障;二是资产管理推进规范有序;三是项目工作开展有条不紊;部门工作提质晋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欠精准,管理精确度不够;二是个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时效性不强;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欠科学,评价全面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二是进一步精确绩效目标,锚定卫生健康服务效能核心;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和监控,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二是部门评价结果。未组织对所属单位开展2024年度部门评价。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4年度无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及时将自评结果通报至部门所属相关单位,并将自评结果与相关资金分配切实挂钩,对绩效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结合实际需求,适当作出资金调整,并在下一年度项目执行中,重点进行项目监督管理。对于绩效自评中,绩效目标质量较低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要求绩效指标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匹配适当,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有效衔接,能够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要从项目本身实际出发,依据往年实际完成情况、本年度人员工作水平、本地区发展水平、市场调研情况等合理预估制定本年各项绩效指标,做到全面准确、科学规范,尽可能量化,达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二级机构职防所、皮防所、中心血站等事业单位开展医疗服务相关活动、按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市纪委监委派驻常德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事务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本级以及常德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传染病医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职业病防治医院(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职业病防治医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用于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用于卫生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采供血机构用于采供血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公共卫生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卫生健康(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用于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项):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预算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使用管理和药事管理措施,指导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6.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8.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医疗援助工作。
10.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11.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市卫生健康委内设科室19个,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体制改革科、医政科、医疗应急科、中医药管理科、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科、传染病防控与免疫规划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血吸虫预防控制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健康促进科、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市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干部保健服务中心、常德市健康教育所、常德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常德市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常德市基本用药监督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服务中心、常德市计划生育区域协作联络站、常德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公室、常德市妇幼健康事务中心、常德市计划生育药具技术站。
纳入本绩效报告评价范围的包括委本级和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原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常德市中心血站、常德市医疗器械管理站)。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委及所属二级机构编制人数301人,在职人数272人,临聘人数65人,退休人数175人。
(四)总体财务情况
2024年初市财政局批复我委及所属二级机构部门预算15738.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6.32万元,年度追加1160.33万元(其中追加人员经费375.43万元,中央及省级财政下拨经费632.21万元,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追加职业病防治专用设备质保金2.42万元,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追加药品成本返还收入150.27万元),合计17265.61万元。2024年度实际决算总支出16446.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19.34万元(其中100.88万元由财政收回)。
2024年度决算总支出16446.27万元(含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按支出性质分:工资福利支出559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41.63万元;按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8832.36万元,项目支出7613.91万元。
2024年度资产总额6569.66万元(含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流动资产1255.1万元,固定资产4386.17万元,在建工程102.48万元,无形资产825.91万元。
(五)绩效目标情况
1.强化中心建设,全力打造区域医疗高地。围绕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抓实综合类、中医类、边界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一系列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标准人才培养基地、高层次科技创新和转化平台、高效率健康管理和医院管理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2.强化改革赋能,全力挖掘卫健发展潜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个一体化”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优化职能设置,明确功能定位,理顺体制机制,促进医防融合。
3.强化基层基础,全力夯实卫健发展网底。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试点示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一类保障”标准,夯实基层医疗网底。持续做好基层医卫人才培养,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工作,完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确保基层卫生人才力量更加充足。进一步推广乡村医生分级管理,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加强村卫生室医保定点规范运行,着力打通基层医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4.强化民生保障,全力增进群众健康福祉。积极推进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健全完善生育支持体系,妥善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健康常德行动,抓好健康细胞建设,推动实施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5.强化底线思维,全力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纵深推进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化平安医院建设成果,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策略,加强监测预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传染病疫情。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年度预决算情况
2024年初市财政局批复我委及所属二级机构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895.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2.19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75.43万元,合计9473.56万元。2024年度实际支出8832.36万元,年末结转540.32万元,财政收回金额100.88万元。
2.公用经费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批复公用经费预算数为2372.87万元,年终决算支出2170.3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度,市财政批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98.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47万元,公务接待费15.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15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82.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47万元,公务接待费7.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
全年决算支出5.47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
全年决算支出7.69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7.6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全年决算支出69.36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8.7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市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
(1)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4年度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共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466.0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024年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明细表 | ||
单 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医疗行业资格考试 | 110.94 |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市、县级领导体检经费 | 60.00 |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爱卫专项工作经费 | 100.00 |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人员工资 | 35.00 |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市级领导保健经费 | 25.00 |
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 非税收入成本 | 166.87 |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麻风村补助 | 18.00 |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艾滋病抗病毒感染中西药补助 | 40.00 |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药品成本 | 450.00 |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麻风病人医药费 | 12.00 |
常德市中心血站 | 采供血定额补助 | 400.00 |
常德市医疗器械管理站 | 常德市医疗器械管理站2024 | 48.21 |
合 计 | 1466.02 |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函〔2022〕8号),我委及所属二级机构加强和规范了市级专项资金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管理。
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市其他运转类专项资金1466.02万元已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为100.00%。实际使用资金1344.37万元,资金使用率91.7%,年末结转121.65万元,其中包括:我委医疗资格考试费用66.33万元(因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尚未完成支付,结转至下年度使用),以及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非税收入成本结余55.32万元(项目已完成,因工作方案优化结余资金,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2)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2024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共安排市级财政资金537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405万元、乡村本土化人才培养经费100万元、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资金3872万元。
2024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实际到位资金5363.8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024年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万元) | 到位资金(万元) | 资金到位率(%) | 使用资金(万元) | 资金使用率(%) | 结转资金(万元) |
1 | 乡村本土化人才培养经费 | 100 | 98.5 | 99% | 98.5 | 100.00% | 0 |
2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 1405 | 1405 | 100% | 1405 | 100.00% | 0 |
3 | 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3872 | 3860.34 | 99.7% | 3818.08 | 98.91% | 42.26 |
合计 | 5377 | 5363.84 | 99.76% | 5321.58 | 42.26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6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23〕22号),我委及所属二级机构围绕安全、有序、高效的目标,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
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市特定目标类专项实际到位资金5363.8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9.76%,实际使用资金5321.58万元,资金使用率99.21%,年末结转42.26万元。
2.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中央及省拨付我委及所属二级机构632.21万元,市财政年初结转和结余非税追加、医卫特派员等项目资金164.13万元,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追加职业病防治专用设备质保金2.42万元,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追加药品成本返还收入150.27万元,合计949.03万元。2024年度实际支出947.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市卫健委及所属二级机构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市卫健委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市卫健委2024年无使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财政大力支持下,全市卫健系统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担当实干,提质增效,筑牢了坚实健康防线,交出了厚重民生答卷。
我市医疗能力稳步提升,综合医改不断深入,基层能力日益增强,民生服务持续优化,健康服务更加可及,安全风险有效防范。根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2024年度市卫健委本级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详见附件2)。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概述
2024年,我委及所属二级机构积极响应全市“四本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建立了系统化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全过程,通过科学设定目标、严格审核机制和动态监控手段,确保预算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关运转得到有力保障
2024年,我委及所属二级机构基本支出8832.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97.06万元,公用经费2170.35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94.17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逐步压减人员支出。通过优化人员结构和提高行政效率,我委及所属二级机构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有效控制了运行成本。
2.资产管理推进规范有序
2024年,我委及所属二级机构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对资产的管控作用。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细则,做到有章可依,有制可循,明确职责,规范运行。二是实行资产的动态管理。常态化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资产开展实地盘点,确保账实相符、权责清晰。三是及时进行产权登记。在取得资产后,及时进行产权登记,明确权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为资产的管理、使用、变动、处置带给依据和保障,避免产权纠纷。
3.项目工作开展有条不紊(详见附件3)
乡村本土化人才培养经费
2024年,我委乡村本土化人才培养经费预算100万元,到位98.5万元,用于解决基层医疗人才短缺的燃眉之急,吸引人才回流,促进乡村医疗服务的长期稳定。
2024年,市级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在校培养人数197人,乡村本土化人才培养合格率100%,基层卫技人才数量逐年增加,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人才队伍结构得以优化,如2024年全市评定了乡村医生共计1486人,其中一级40人、二级668人、三级778人,村医队伍平均年龄从55.78岁下降至49.2岁。学员满意度超过90%,基层医疗机构对培养的人才满意度超过90%,显著强化了基层医疗网底功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2024年,我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预算1405万元,到位1405万元,用于支撑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地,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0-6岁儿童预防接种及健康管理等,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降低居民疾病负担,构建“以基层为核心”的卫生健康网络。具体实施效果如下:
(1)运行成本实现精细化管控。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财政补助标准对武陵区、柳叶湖、经开区的补助标准为11.28元/人,对鼎城区、贺家山、西洞庭的补助标准为7.52元/人,对行政村卫生室市财政补助标准为1500元/个,补助人数为145.61万人。
(2)管理效率依托创新机制持续提升。全市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17.24万份,老年人健康管理达65.11万人。“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购药的人数分别达到41.03万人和13.90万人,分别占管理人数的86.23%和87.90%,远超省定标准64%。
(3)履职效能通过关键指标全面彰显。构建“县乡联动、分级负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系,2024年我市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692个,签约医生数3577人,签约重点人群137.59万人(老高糖、重精、肺结核、0-6岁儿童、孕产妇六类人群)。全力打造“诊前、诊中、诊后”一站式服务的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全市126个建制乡镇卫生院、1502个行政村卫生室慢病一站式门诊实现了全覆盖。
(4)社会效应在民生改善中显著增强。推动村卫生室医保定点规范运行,全市1502个行政村卫生室开展门诊统筹医保报销即时结算。2024年,行政村诊疗71.78万人次,医保报销54.88万人次,门诊诊疗额2839.87万元,为乡村居民节省1549.77万元。
(5)可持续发展能力因长效机制构建而夯实。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54人(共培养256人)、大学生村医招录入编17人、精准化培训181名基层医务人员,大力打造一支“留得住”的基层队伍。
(6)服务对象满意度呈稳步提升态势。受益村民反馈积极,村医职业认同增强,社会群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
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2024年,我委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资金预算3872万元,到位3860.34万元,用于确保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具体实施效果如下:
(1)规范资金发放管理。农村奖励扶助标准80元/人/月,独生子女保健费120元/人/年,资金由县财政归集,直接拨付代发机构,在规定的时间里,按照要求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或社保系统全部打卡发放到位,降低重复审核和中间环节,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完整、准确。
(2)落地系列支持政策。出台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常德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集成《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新生儿落户登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社保卡申领等事项办理,实现了新生儿出生事项“一次办”“网上办”“全市通办”,增强履职效能。推行了三孩生育医疗费用报销、14岁以下儿童免费乘坐公交、育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优先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鼓励生育措施,努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让群众愿意生、生的起,扩大良好社会效应。
(3)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切实保障计生特殊家庭。对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由户籍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300元的标准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指定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计生特困家庭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实施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一条龙”服务,解除入院后顾之忧。建立“双岗”联系人制度,及时了解掌握联系对象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利益诉求,协调解决联系对象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政策有人传达、困难有人帮扶、生活有人过问、健康有人服务、精神有人慰藉,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5)群众满意度稳跃提升。计生特困对象经济困难得到缓解,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5%,显著提升民生获得感。
3.部门工作提质晋档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发展走深走实。统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市14个医共体影像中心覆盖乡镇卫生院86个。6个县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医务人员下沉实现全覆盖,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技术项目88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增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个。市第一人民医院、石门县中医医院获评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疾控体系改革基本完成,市县疾控局、新疾控中心进入实质性运行,56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配备疾控监督员。积极推进企业发展,开展“健康专员进企业”活动,7家市直公立医院选派健康专员152名,对接服务企业300余家。助力常德医药产品纳入采购平台、医保目录和基药目录,主动联系医药企业13家,组织医企供需对接会7场,全市116种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实施减轻、免罚案件92件。
(2)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基层网底提质提效。推进机构提质,1家乡镇卫生院获批全省县域医疗次中心,12家达到二级医院水平,39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推进人才赋能,招聘17名大学生实行“乡聘村用”,“名医大讲堂”轮训村医近3000名。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评出一二三级村医1811名。推进资源下沉,34支医疗队、222名医卫特派员和执业医师下沉乡镇开展驻点指导和巡回医疗,29家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135个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保持在65%以上。
(3)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康惠民有为有位。实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主动扩面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截止2024年底,累计完成互认11.76万人次,为群众节约检查费用600.55万元,三甲医院平台互认次数和节省金额均排名全省前列。积极推进“群众满意门诊大厅”建设,群众就医体验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大力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8岁,位居全省第二。全面落实民生实事,2024年,完成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1.78万人、妇女“两癌”筛查10.9万人。新增普惠托位214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32个。新增医疗床位420张,转型医疗床位60张。
(4)居安思危,常抓不懈,行业安全见行见效。强化重大传染病和慢病防治,全市结核病、艾滋病发病率、发病数均实现“双下降”,未发生重大聚集性疫情。鼎城、西湖、津市、津市监狱疫区顺利通过国家血吸虫病消除达标验收。强化医疗卫生监管,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利剑护蕾 雷霆行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霹雳行动”等专项行动,“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率和覆盖率均达100%。强化平安医院建设,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医疗纠纷。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面访率、体检率、规范服药率全面提升。
(5)暖心相伴,关怀并进,人口服务尽心尽力。建强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开展“家门口”“单位门口”托位建设,汉寿县和临澧县妇幼保健院获评国家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加强妇幼健康保障,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计生协“好孕相伴”项目筹集资金273万元,帮助76个家庭实现了生育梦想。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1.56万户,发放慰问金32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发放院前摸底、院中陪护、补贴发放、院后走访“一条龙”服务试点工作获省计生协认可和群众好评。
(6)刀刃向内,积极作为,自身建设落实落细。持续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强党性、改作风、抓落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总支第六党支部获评全国公立医院标杆党支部。一体推进党风政风、医德医风、行风作风建设,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治理,排查问题线索186条,处理相关责任人25名。审计反馈问题20个,已全部按要求按时序整改到位。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欠精准,管理精确度不够
个别项目预算编制欠精准,计生奖扶对象死亡信息未及时获取,临近年审时间节点(每年2月28日)死亡后未能及时退出奖扶系统,预算测算人员偏多,导致项目管理精确度欠佳,影响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个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时效性不强
在专项资金的拨付过程中,纵、横的拨付环节较多,各个环节资金都有较多的拨付程序,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时存在不及时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时效发挥及项目进度。
(三)绩效目标设置欠科学,评价全面性不足
通过自评发现,部分专项设置的指标年底才能有所体现,前期工作反映不足,对项目的运行监控也缺乏全面性,无法及时跟进项目实施情况,导致项目年底集中反映成效时才发现项目实施差异。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在部门预算编制前,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科学论证和充分地调研,根据本年度实际情况确定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结合具体专项绩效总目标和年度阶段性目标(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匹配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将预算的执行和调整情况与绩效挂钩,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从而加强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为科学编制预算提供保障,确保预算执行的有效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精确绩效目标,锚定卫生健康服务效能核心
绩效目标的设置,要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目标要量化并层层分解,与资金指标同步下达,全过程紧密耦合。即以区域规划及财政资金投入方向为基准,从项目申报源头将目标层层拆解至可量化、可监测、可追溯的关键节点指标,确保绩效目标与资金指标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同步监控。通过强化目标对业务实施与资金流向的双重牵引,实现“花钱必问效、全程可衡量”,最终将财政资源精准转化为可感知的公众健康水平提升。
(三)加强项目管理和监控,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在当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形势下,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提升专项资金绩效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权责对等,基层卫生健康部门要以资金审批权为抓手,强化项目监管职能;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运行监控。通过对项目运行的日常监控,尤其是对预定计划和目标的监测,适时采取合适方式推动项目实施进度、提升效益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我委将在以后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中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突出奖优罚劣,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及时将自评结果通报至部门所属相关单位,并将自评结果与相关资金分配切实挂钩,对绩效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结合实际需求,适当作出资金调整,并在下一年度项目执行中,重点进行项目监督管理。对于绩效自评中,绩效目标质量较低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要求绩效指标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匹配适当,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有效衔接,能够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要从项目本身实际出发,依据往年实际完成情况、本年度人员工作水平、本地区发展水平、市场调研情况等合理预估制定本年各项绩效指标,做到全面准确、科学规范,尽可能量化,达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公开。并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将我委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网络公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