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德市直管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结束
为推动常德市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和自律意识,常德市卫生监督局于2013年7月至9月对市直管35家住宿场所、5家美容美发场所、8家沐浴场所、4家游泳场所,共52家公共场所开展量化评级管理工作。
量化评级本着“公平、公正、严谨、细致”的原则。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分表的评分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筑布局、卫生设施客用化妆品索证情况,公共卧具、用具、更换、存储、使用、消毒等情况进行量化评级。
通过此次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卫生管理的信用体系,达到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的目的。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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