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因游泳导致的介水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发生,保障游泳活动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常德市卫生监督局于7月6日至15日对全市范围内的13家游泳场所进行一次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7月6日至9日常德市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到澧县、汉寿、临澧等几个有游泳场所的区县,进行督导检查,7月13日至15日我们联合常德电视台、常德民生报、红网常德站等媒体对市城区的喜来登酒店游泳馆、金夏游泳场、共和酒店游泳场、市体校游泳池等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做了相关新闻报道,卫生监督员对游泳场所经营单位是否悬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是否设置急救室、是否有禁浴标志、是否有专业救生员、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池水消毒工作记录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和检查。并现场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对泳池池水、浸脚池水的余氯含量、PH值等指标进行了现场检测。
从检测结果看,总体卫生状况良好,但大多数游泳池余氯含量不合格,对不合格单位卫生监督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对7家单位进行警告、对1家单位立案查处。
今后,常德市卫生监督局将进一步加大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游泳场所卫生状况良好、池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通过这次专项检查,使常德市游泳场所监督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游泳场所水质自检和公示率达到100%;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等级制度,确保了游泳场所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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