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卫计执法局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矿山、冶金和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19] 40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 544号)的相关要求,澧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厂矿企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检查。
澧县卫计职业病监督执法人员在澧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执法检查
此次尘毒危害专项执法检查由副局长赵远大同志带领职业病监督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开展,他们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二)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三)是否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四)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五)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是否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副局长赵远大同志表示:预防、控制和消除尘毒危害,防治职业病,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有效措施,也是更好的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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