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30名尘肺病患者将获5000元救助
7月18日,武陵区卫计局召开2017年武陵区尘肺病救治救助会议,会上首次启动武陵区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今年计划救治救助30人。
救助对象条件包括:具有武陵区内户籍,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曾享受过用人单位的一次性政策补偿待遇的患者不纳入本次救治救助),参加武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市第二人民医院)诊疗的,可享受救治救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的费用,由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助资金和患者共同支付。符合条件的患者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救助资金按照100%的比例予以救助;其他条件的患者救助资金按照80%的比例予以救助,患者个人按费用标准的20%支付,救助资金补助不超过 5000元每年每人。
为确保工作落实,由武陵区卫计局负责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工作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区人社局、财政局和民政局等部门参与,各乡镇街道落实救治救助工作。
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工作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精准扶贫的具体体现,将切实减轻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负担。武陵区启动该项工作,可使本区尘肺病农民工患者尽早得到职业病专项救治救助,让患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曾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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