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启动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工作
2017年7月17日,临澧县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工作会议在县卫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临澧县卫计局副局长周毅主持,局长朱国财做重要讲话,临澧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新安、停弦、刻木山等乡镇负责人做表态发言。
尘肺病农民工医疗救治救助工作是切实减轻尘肺病农民工医疗负担的重要举措,要以“应治尽治、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为基本原则,针对符合救治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通过系统规范诊治和精准扶助,改善患者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救治救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具有临澧县户籍;2、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认定;3、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曾享受过用人单位的一次性政策补偿待遇的患者不纳入本次救治救助);4、参加临澧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临澧县各乡镇卫生院长、业务院长、县直医疗单位负责人、卫计局中层骨干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陈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