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多举措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扶持力度
为了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近年来,鼎城区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扶持力度。
做好经济扶助工作。从2015年起,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标准。独生子女死亡的,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4080 元;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及以上)的,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40 元;在此基础上该区还为特别扶助对象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的生活费。
做好养老保障服务。一方面对60岁以上对象每人每年增发养老金360元,60岁以下对象每人每年代缴养老金200元。另一方面区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并优先纳入集中供养。
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医疗保障。失独家庭在卫生计生部门免费享受爱心助孕;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免费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测。二是纳入医疗救助。对符合特扶条件的“失独”对象的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在本区范围内的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免收挂号费。区民政部门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遭遇临时性灾难、疾病的计划生育家庭,重点给予救济或救助。三是开展免费体检。对49至60周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纳入免费体检范围,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做好社会关怀扶助。一是解决住房困难。对城镇低收入、住房有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扶家庭,优先安排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对支付租金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予以减免租金。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申请危房改造和定居房建设的,优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失独”家庭,在办理房产手续时减免5%的办证费。二是帮助收养子女。对符合相关规定、有收养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在提供收养信息、办理收养手续和入户手续等方面提供方便。三是帮扶残疾独生子女。对有残疾的独生子女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对残疾独生子女优先落实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独生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优先扶持和资助。四是开展关爱扶助。区民政部门在实施国家资助政策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失独家庭100%享受资助政策。此外,还通过开展志愿者服务、政府部门走访慰问、干部结对帮扶、亲情牵手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关爱扶助。对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扶家庭,优先利用扶贫开发资金予以扶持,优先安排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生活救助等项目。
(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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