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卫生计生局组织签订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协议
4月29日,石门县卫计局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年度基本药物配送协议。
参与协议签订的有19家乡镇卫生院、2家卫生分院、1家社区服务中心及1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石门县卫计局副局长熊松明在协议签订会议上要求所有配送企业必须按时足量配送药品,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的需求,同时明确了配送企业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相关责任义务。本次协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本年度11月1日,下一次签约配送企业需根据该企业的诚信记录、考核结果和公开评论确定签约配送企业。
据悉,石门县卫计局为全面规范管理基本药物管理,确保基层基本药物需求,正拟定《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这将为该县基本药物规范化管理提供重要的政策保障。
(刘小英 彭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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