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扭转“卫生单位不卫生”的局面,减少疾病的医源性感染、院内交叉感染,树立卫生系统在全社会的卫生示范作用,以洁净的卫生环境、优美的院容院貌、优质的医疗服务,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1月8日,桃源县卫生局召开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会上解读了《桃源县卫生系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悉数到会。
此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内容涵盖了卫生管理制度的建设、室内外环境质量的改善、卫生间的整治、医疗废弃物和垃圾的管理、病害虫的防治、食堂卫生的管理、卫生文明的宣教、人文环境的建设等方面。对此县卫生局制定了环境卫生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并征收一定的责任金,日后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巡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另外还设立环境卫生工作排行榜,一月一通报,半年一排名。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环境卫生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到期仍不改正的,年终视情形予以经济处罚。奖惩标准为年度考核评分<60分,责任金全部扣除;年度考核评分<85分>60分,每降1分,扣除责任金2%;考核评分≥85分,责任金全部返还;考核评分>90分,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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