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合农民健康实现“双保险”
“领到了,早领到了,真没有想到新农合报账后还可以再次补偿,政策真好!”。近日,汉寿县龙阳镇回回村公路组村民陈国涛激动的对回访的村干部说。身患白血病的他,今年以来先后11次住院,住院费用累计达527078.3元, 新农合补偿150000元,已达个人年度封顶线。如今,新农合大病保险又再次给予补偿203645.94元,为该县今年获得补偿最高的患者。
近年来,汉寿县新农合通过优化补偿方案和完善各项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是对于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后,仍是农民不能承受之重。为切实解决重大疾病问题,今年5月1日,新农合大病保险正式启航。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是对参合农民发生的高额住院医疗费用,在按政策规定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保障,财险常德分公司为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委托管理的承办机构。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年度只支付一次,大病患者可选择以单次或年度累计住院费用结算大病保险补偿,个人年度补偿封顶线30万元。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出院的,已实行了追补。这样一来,患上大病的参合农民,报销新农合后,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补偿,并与大病救助形成有效衔接,让参合农民健康实现“双保险”。
大病保险政策试行后,汉寿县农合办高度重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电话联系,典型事例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大病保险这项惠民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政策宣传不漏村,不漏户,进一步强化农民参合意识。此外,通过对符合享受大病保险追补患者的追踪随访,督促患者备齐手续及时办理,让群众感受党的温暖,党的关怀。
截止目前,该县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共1389人,总金额达727.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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