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11月24日至26日,省血吸虫病达标考核验收组在国家血吸虫病达标考核验收指导组的指导下对汉寿县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工作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考核验收。汉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何朝辉,副县长朱进友、卫生局局长李波安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
在24号召开的达标验收汇报会上,何朝辉介绍了汉寿县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达标工作情况。汉寿县属湖沼型血吸虫病流行区,是血吸虫病疫情严重流行县之一。23个乡镇、333个行政村(居委会)流行血吸虫病,疫区人口51.74万人。近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专家的正确指导下,在汉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汉寿县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模式,血吸虫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随后,省考核验收组分成三个小组分别下到各个片区,通过听汇报、审核资料、现场人畜病情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汉寿县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在26日上午召开的达标验收情况反馈会上,考核验收组宣布了考核结论。汉寿县2014年以行政村为单位,居民、家畜血吸虫感染率均降至1%以下;截至2014年汉寿县连续3年未查获感染性钉螺,连续6年未发现当地感染性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2012-2014年防治资料评分均为100分。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汉寿县血吸虫防治工作各项疫情指标已符合《血吸虫病控制和消灭标准(GB15976-2006)》中传播控制标准技术要求,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会上,朱进友代表汉寿县委、县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他强调,汉寿县血防工作将以达到传播控制标准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强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依法、科学对血吸虫病进行防治,巩固好达标成果,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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