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642名患者享受大病救助
今年4月1日起,安乡县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乡县支公司代理承办。截至目前,安乡县已有447名参合患者得到了大病救助,累计补偿新农合基金370万元。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全市统一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参保人员20元/人的标准提取部分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参保人保障年度内,因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和其他保险报销后,其合规费用自付部分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保险补偿。另外目前还有195名符合条件对象大病保险补偿在办理中,测算还需补偿基金8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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