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启动大病医疗保险
津市新农合今年从4月1日正式启动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截至6月30日止,现已补偿大病患者52人次,支付大病医疗保险资金280872元,人平补偿5401元。
据悉,津市对参加新农合的参合人员在其享受新农合补偿以后,合规费用的自负部分超过8000元以上进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具体的报销标准为:自付 8000元(不含)-2万元部分按50%予以补偿;自付2万元(不含)-5万元部分按55%予以补偿;自付5万元(不含)-10万元部分按60%予以补偿;自付10万元(不含)-20万元部分按65%予以补偿;自付2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70%予以补偿;年度内累计补偿最高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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