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民医院再次荣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1月12日,从省城长沙传来喜讯,石门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复核验收,再次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殊荣。
2003年,石门县人民医院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殊荣。10年来,该院工会依靠全体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使创建工作更上台阶。该院职工全员参与,努力建设“和谐之家”。持之以恒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连续3年保持县“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该院以民主管理为前提,努力建设“民主之家”。履行职代会监督职能,医院的重大事务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保证了职工参政、议政的权利。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合同》,确保了集体合同的有效实施;该院全员参与,努力建设“廉政之家”,“文明之家”、“活力之家”。丰富院务公开形式,及时公开职工最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住房分配、工资分配、子女就业等热点和焦点问题。切实加强政治理念、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技术水平。每年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赛、冬季长跑等体育比赛活动,职工参赛率达85%;该院还努力建设“温暖之家”。每年免费为全院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为39岁以上女职工购买两癌保险。落实职工住院慰问制度,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解决实际问题。妥善安置离退休老职工,及时落实相关政策。落实扶贫帮困,爱心援助。多次为本县特困职工捐款捐物,共计25万余元,衣物、棉被3500余件(床)。
通过创建活动,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医院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三甲医院创建、打造湘西北区域医疗中心等中心工作。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九块国字号品牌。在2010年全国县级医院竞争力100强排行榜”中,医院荣列第66位,居湖南省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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